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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先生反映贺兰县政务大厅二楼处理违章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规定不合理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18-7893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行政审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关 键 词 办理规定不合理
王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王先生咨询:王先生2018年9月13日早晨9:30分前往贺兰县政务大厅二楼处理违章窗口办理处理违章业务,因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王先生表示原件在外地,先可以提供复印件,但是3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都告知必须要原件,没有复印件无法处理,王先生表示自己之前也携带复印件来此办理过,为何现在就不行,我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王先生所说的携带复印件可办理是在“清零”行动期间,为了方便群众清分,携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主不到场的情况可以办理,现在“清零”行动结束了,恢复正常办理手续。经向王先生了解,银川市已经实行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我局也会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争取在以后的办理中进一步精简材料,更加便民。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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