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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先生反映政务大厅无法办理粉条作坊排污问题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19-0002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23
发布机构 贺兰县行政审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粉条作坊排污

陈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陈先生反映:陈先生是贺兰县常信乡加工粉条的作坊,在贺兰县的政务大厅办理排污许可证,10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排污不合格,无法办理,陈先生告知其他商户都已办理,自己不能办理,非常的不合理,我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陈先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办下来,所以排污许可证也没办法给办。另,他建的是粉丝加工厂,选址为“宅基地”,建小型加工厂属于商用,而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想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厂是将“住宅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要经过村级集体和国土部门审批才行,未经审批通过的,从我国法律上来讲,是属于违法行为。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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