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
我局在《12345便民服务中心》接到陈先生反映:陈先生是贺兰县常信乡加工粉条的作坊,在贺兰县的政务大厅办理排污许可证,10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排污不合格,无法办理,陈先生告知其他商户都已办理,自己不能办理,非常的不合理,我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陈先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办下来,所以排污许可证也没办法给办。另,他建的是粉丝加工厂,选址为“宅基地”,建小型加工厂属于商用,而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想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厂是将“住宅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要经过村级集体和国土部门审批才行,未经审批通过的,从我国法律上来讲,是属于违法行为。
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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