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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8-15739 文 号 第12期 发布日期 2018-04-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秸秆禁烧

  去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生态立区”战略部署,严格落实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全民参与、源头防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全力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大部分乡镇场和部门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秸杆焚烧未得到全面彻底的控制,焚烧现象屡禁不止。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坚决遏制秸秆焚烧现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立岗镇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环保局、农牧局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心态和厌战懈怠情绪,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夯实乡(镇场)、村、组、户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重拳出击、严防死守,确保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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