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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1-4月份争项目争资金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8-27148 文 号 第21期 发布日期 2018-06-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项目资金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配合,梳理了1-4月份全县各责任单位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落实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争取项目情况 

全县争取项目37个,落实项目资金22777.62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1306万元。从争取项目部门情况来看,发改局争取项目17个,项目资金12771.19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0084万元(含与贺兰工业园区、林业局、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局、残联、体育中心、水务局、电力公司共同争取项目);林业局争取项目4个,项目资金4182.3万元;农牧局争取项目3个,项目资金2522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222万元;贺兰工业园区争取项目5个,项目资金1059.13万元;农技中心争取项目1个,项目资金752万元;交通局争取项目1个,项目资金671万元;环保局争取项目1个,项目资金320万元;民政局争取项目3个,项目资金295万元;国土局争取项目1个,项目资金150万元;文广局争取项目1个,项目资金55万元。 

二、争取资金情况 

全县43个争取项目资金责任单位,有31个单位累计争取到位资金76132.46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21.71%,同比增长2%。其中: 

完成序时任务的单位7个。按照序时任务比例,完成全年计划任务33%以上的单位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到位资金133.7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11.42%,团县委实际到位资金99.5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76.54%,林业局争取到位资金2807.3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63.8%,财政局实际到位资金38363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62.89%,农牧局实际到位资金10347.9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53.07%,公安局实际到位资金703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46.87%,就业局实际到位资金1146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45.84%。 

有到位资金,未完成序时任务的单位24个。分别为:社保局、环保局、民政局、教育局、水务局、金贵镇、总工会、科协、供销社、司法局、组织部、国土局、计生局、文广局、农发办(含移民办)、生态纺织园片区、妇联、政法委、交通局、金山自保局、卫生局、农技推广中心、统战部、发改局。 

无到位资金的单位12个。分别为:住建局、人社局、体育中心、暖泉片区、德胜片区、残联、习岗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京星农牧场、南梁台子农牧场。 

另外,县融晟公司流动资金贷款2400万元已到位,其他贷款正在对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争项目、争资金、争资源、争示范”工作作为自治区和银川市对县区的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对检验县委、县政府工作成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国家严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的新形势下,“四争”工作是解决我县民生事业发展需求最行之有效的抓手。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区厅、市局,切实做好“四争”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四争”工作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各责任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督查室将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各责任单位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作为。各责任单位要把“争项目、争资金、争资源、争示范”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一把手”要负总责,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督办工作落实。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需求,积极谋划对接上级单位做好争取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在“四争”工作过程中需要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政府各副县长要主动带领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跑部进厅”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三)强化配合。1-4月份,争取项目过程中,贺兰工业园区、林业局、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局、残联、体育中心、水务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与县发改局协同争取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借鉴并保持协同争取项目资金的好做法,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资源分享、项目整合力度。县财政局、发改局要做好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好争项目、争资金工作。 

附件:1-1.贺兰县2018年4月份争取项目汇总表 

1-2.贺兰县2018年4月份争取项目明细表 

2.贺兰县2018年4月份累计争取项目资金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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