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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8-88793 文 号 第44期 发布日期 2018-10-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关 键 词 禁烧秸秆

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打造“蓝天、碧水、净土”的美好生活环境。10月9日,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常信乡、立岗镇、金贵镇、习岗镇、洪广镇、京星农牧场、南梁台子、暖泉农场8个乡镇(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金贵镇发现位于银河村十队着火点1处,约300㎡。巡查工作人员督促点火人立即扑灭,并通知乡镇巡查工作人员。现对金贵镇提出通报批评,并将此次秸秆焚烧情况纳入秋冬农田水利建设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农牧局、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和各乡镇(场)要组成联合巡查组,各部门、各乡镇要提高重视,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力度,各乡镇(场)中乡村巡防员,要对负责范围内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和应急处置。对秸秆焚烧重点区域、易发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对点火人员及村、组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严防死守,抓实抓好,确保秸秆禁烧禁得住、见成效。 

2.源头控制,提高利用率。农牧局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引导,实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达到标本兼治。继续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综合利用方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制秸秆焚烧。 

3.宣传教育,提高意识。各乡镇(场)要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在集市、村部、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悬挂桔杆禁烧横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册、开展秸秆禁烧讲座等措施,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处罚措施,及时曝光违规焚烧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禁烧。重点做好留守老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不留盲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不舍得烧”的意识。 

4.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场)要与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秸秆焚烧査处和处罚力度,对通报后仍然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惩处。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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