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贺兰县十八届政府召开第二十六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贺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项事宜。县领导赵波、马刚、王勇、牛东学、叶正忠、陈娜、马文霞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贺兰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贺兰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贺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贺兰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等7项事宜。
针对《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赵波表示,今年贺兰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关期,但是目前我们还存在很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问题不松懈,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坚持不懈地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加大督导考评力度,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提效率补短板,确保按期实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在对《贺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审议时,会议还邀请两名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与会群众代表就《贺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期望。赵波要求,人民警察为人民,在推进基层警务工作发展中,要重视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直面群众知民情、了民意、帮民富、解民忧,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确保城乡社区警务发挥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十三宗土地处置》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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