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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召开2018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索引号 640122-100/2018-2181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5-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专题会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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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贺兰县组织召开2018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听取河长办近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银新干沟、第二排水沟、四二干沟各河长就以上沟道入黄河水生态治理工作专题汇报。县委书记、贺兰县总河长刘甲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学华、县政协主席恩建国及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履行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明确乡镇属地责任、领导的主管责任、部门的执法责任、干部的联动责任。夯实基础工作,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明确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任务标准,严格执行;要坚持源头抓、抓源头,拉网式全线排查沿河湖污染企业、养殖场等入黄排水沟流域污染源,点对点控污,污染源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坚决杜绝直排现象;要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推动河长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要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严格控制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强度,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加大河长巡河督导,建立完善巡河问题清单管理机制,构建“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应”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健全法规制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强化河湖动态监管。 

  规范河道管理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负起责任,抓好河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确保2018年年底主要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体的总目标。到2020年,全面消除县城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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