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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宋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0/2018-05752 文 号 贺政干发〔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02-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干部任免
关 键 词 干部任免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委2018年1月24日第1次常委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 

  宋永明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继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立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立新聘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生态移民办主任(因机构撤销,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自行免除)。 

  王  虎聘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生态移民办副主任,免去习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程  凯聘任习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  宁聘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生态移民办主任职务。 

  蔡惠敏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农经站副站长职务。 

  赵  庆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国斌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 

  免去蒋振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桂万录县公安局副局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友宁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锐强县公安局国家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马英武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宋学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熊炳安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阚宗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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