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委2019年5月23日第12次常委会议及2019年5月3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
吉宁卫任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姚 辉任贺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何鑫贺兰县金贵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武泽萍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焦斌贺兰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人员中,吉宁卫、姚辉挂职半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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