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22-100/2021-000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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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市驻县属单位:
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贺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党依法发〔2020〕6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32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6件,修改5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