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640122010103337R/2026-00040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2-11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11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贺兰县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管理办法》的决定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办法》(宁民规发〔2025〕9号)已于1月1日开始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标准,有效衔接《宁夏回族自治区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办法》,经县十九届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贺兰县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贺政办规发〔2024〕1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