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11640122010103337R/2026-0005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3-06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6-03-06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新春焕新 乐购贺兰”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新春焕新 乐购贺兰”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新春焕新 乐购贺兰”

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结合县域汽车消费市场特点,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以“新春焕新 乐购贺兰”为主题,联合汽车销售经营主体集中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全力推动一季度汽车销售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新春焕新 乐购贺兰”汽车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6年3月1日开始,领完即止。

(三)活动内容:联合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各店展示新车、热门车型优惠折扣等多种让利活动,为消费者提供购车优惠。本次活动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服务平台申领补贴,并向社会公示,由第三方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发放。

(四)补贴规模:本次促消费活动补贴名额共计2000个,补贴资金300万元,分2个补贴档次:

(1)购买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新车每台可申领1000元购车补贴,共1000台,补贴资金100万元;

(2)购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新车每台可申领2000元购车补贴,共1000台,补贴资金200万元。

(五)活动规则:本次活动可以和贺兰县购新等补贴叠加使用,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上传发票、姓名、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后,经核验无误后发放汽车促消费补贴。

备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平台审核通过顺序为准,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参与本次购车补贴的用户,所有购车手续材料含支付凭证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日期内。

三、部门职责分工

1.县商投局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促消费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征选参与企业或经营主体,并将参与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同时负责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商户开展线下宣传等。

2.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做好促消费活动资金保障工作。

3.县市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监管及价格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4.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5.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发布购车补贴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正确领取购车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管理,提升消费体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附件: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