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银政办领字〔2018〕11号),为确保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牛东学 县政府副县长
叶正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恩清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廷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宋 健 县环保局局长
常雪峰 县国土局局长
马晓东 县水务局局长
陈 锋 县林业局局长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时新华 县卫计局局长
刘 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剑平 县教体局局长
孙 明 县城管局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闻国焘 县安监局局长
王岩弘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晓军 县国税局局长
卢震桓 县地税局局长
杨雪霞 县农牧局副局长
马建宁 习岗镇镇长
保学东 金贵镇镇长
丁书涛 立岗镇镇长
蔡 霞 洪广镇镇长
张 才 常信乡乡长
马立坤 习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宏伟 南梁台子农牧场管委会主任
陈来祥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刘占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宋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领导全县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