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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暨自治区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100号 发布日期 2018-07-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全区自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8〕41号)安排,国务院将于2018年7月至9月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大督查,自治区将于2018年7月16日至24日对全区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为全面做好我县自查及迎接督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迎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内容。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融晟公司、人民银行)。 

2.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牵头领导:叶正忠,牵头单位:扶贫办,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牵头领导:牛东学,牵头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牵头领导:叶正忠,牵头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水务局、电子政务中心、网络公司、电力公司、供水公司、各乡镇场)。 

5.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科创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行政审批局、人才办、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场、工业园区、街道办)。 

6.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情况。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编办、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法制办、政务公开办、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国务院部署的2018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行政审批局、物价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物价所、供电局、工业园区)。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广电公司)。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牵头领导:牛东学,牵头单位:交通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运管所)。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牵头领导:吴宁成,牵头单位: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 

7.持续扩大内需。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牵头领导:陈娜,牵头单位:供销社,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园区、街道办)。“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农牧局、科创中心、工业园区)。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局、体育中心、融晟公司)。 

8.推进高水平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工业园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牧局、工业园区)。 

9.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牵头领导:陈娜,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卫计局、社保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任务情况。(牵头领导:南晓清,牵头领导: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安监局,配合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牵头领导:陈娜,牵头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人社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0.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互联网+”工作。深化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等工作情况。(牵头领导:陈娜,牵头单位:卫计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业园区)。 

11.营商环境调查。在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企业开办”“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3项指标进行调查取得经验基础上,今年继续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7项指标,对营商环境进行调查评价。(牵头领导:王茜,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人民银行、金融工作局)。 

12.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进行督查。(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政府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自治区同步督查重点内容。 

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党办〔2018〕17号)落实情况。(牵头领导:叶正忠,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报送国务院及其相关部委与我区签订(下达)2018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的通知》(宁政督函〔2018〕20号)。(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政府督查室)。 

3.2017年以来国家审计署对我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牵头领导:李炳杰,牵头单位:审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督査方式 

(一)国务院大督查方式。 

1.“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1”是“综合督查”,主要督查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及涉及地方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情况,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转办问题整改情况,对人民群众、企业或有关方面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5”是“专题督查”,主要聚焦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五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迭代式督查原则,进一步督深督透。“地方特色”,对宁夏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互联网+”工作进行督查。“营商环境调查”,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7项指标,对营商环境进行调查评价。具体调查评价方式待国务院办公厅另行通知。具体督查中,采取对标对表、核查整改、暗访明察、访谈座谈、责任约谈、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 

2.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或群众反映的典型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院督查组可直接约谈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并做好记录。督查结束后,根据督查结果,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项目严重滞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作为乱作为、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3.督查激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了解地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的经验做法,发现先进典型,作为有关方面研究提出2018年督查激励名单的重要参考。 

(二)自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上述督查重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 

2.实地督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召开督查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查找核实有关问题、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时先召开座谈会,之后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届时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熟悉相关工作的业务人员全程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对照督查重点,逐项认真检查梳理,专题研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确保全面落实。针对国家安排的所有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中央财政下达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沉淀资金盘活使用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等,主动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解决。针对国家审计署、对口国家部委、区市县审计部门和自治区督查先期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务必于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 

(二)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督查重点落实工作起草自查报告,督查重点不涉及的工作不纳入自查报告起草内容。自查报告要充分总结在工作落实方面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准确反映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重点中涉及到的量化任务,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自治区下达给我县的具体任务、完成量、完成比例,如:“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X户,截至7月15日,已完成X户,占任务的X%,预计到7月底,可完成X户,占任务的X%”。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相关数据截至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同时预计截至2018年7月底的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自查报告正文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正文应包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需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等内容,其中后3个部分内容不少于正文篇幅的60%。 

(三)精心准备“三个清单”。根据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三个清单”。一是问题清单,要重点反映自治区、市、县自身无法解决、影响地方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至少1条(具体样式见附件1);二是意见建议清单,要重点围绕影响地方工作落实的政策措施不配套不协调、部门文件交叉打架、部门简政放权不同步不到位的问题,提出需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建议内容和理由要具体,一事一列,讲清楚哪条政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什么具体问题,以便于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每个单位至少提出1条意见建议(具体样式见附件2);三是典型经验清单,请各单位归纳整理在全国、全区领先、有创新有突破、具有“宁夏特色”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每个单位原则上报1项(具体样式见附件3)。 

(四)择优选取督查点。为做好迎接国务院实地督查准备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针对督查重点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选取督查点备查,每个单位报送1个督查备查点(具体样式见附件4,同时附督查点简介,500字左右),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至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李惠,电话:8068098,邮箱:hlxzfb2010@163.com)。 

(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自查报告及上述材料于7月12日下午6点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政府办公室。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可靠、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应付差事。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作退回处理,重新报送;凡是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与上报材料不相符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工作保障 

为确保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波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吴宁成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王  茜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南晓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牛东学   政府副县长 

           叶正忠   政府副县长 

           陈  娜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李炳杰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廷锋任副主任。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政研室、行政审批局、农牧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资金审计、实地督查等工作。请各单位抽调人员务必于7月12日到岗。 

附件:1.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2.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意见建议统计表 

      3.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典型经验统计表 

      4.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备用督查点统计表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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