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8〕108号 发布日期 2018-07-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为确保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县生源实际和教育改革的要求,现对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任务 

  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40人(含国际班和艺术体育特长班),共35个教学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计划招生1150人,共21个教学班。 

  二、招生原则和方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厅下发的招生指标进行录取,同时兼顾区域和学校发展相对均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招生计划: 

  (1)贺兰一中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14个教学班,计804人。 

  (2)贺兰回中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9个教学班,计516人。 

  (3)贺兰县景博中学(有限公司)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8个教学班,计360人。 

  (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贺兰一中设立国际班的批复》,贺兰一中设立国际班2个,与马来西亚国立彭亨大学合作办学设立一个班,班额30人;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设立一个班,班额30人。 

  (5)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贺兰一中、贺兰回中开设艺术体育特长班的批复》,贺兰一中、贺兰回中各开设一个艺术体育特长班,学生人数分别为60人、40人。 

  3.招生办法及照顾政策: 

  (1)招生办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给我县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分片招生。 

  国际班和艺术体育特长班由贺兰一中、贺兰回中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确认名单上报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成立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对初审过关的学生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体育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照顾政策: 

  ①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成绩增加10分直接计入总分。 

  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学生(以市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审核依据)可在其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参加录取。 

  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在中考综合素质测试中对实际残疾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未享受综合素质测试照顾的残疾考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参加增加录取(一个分数段为10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可在其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加录取(以市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⑤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学生可在其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加录取 

  ⑥贺兰三中考生可增加20分参加录取;贺兰二中考生可增加10分参加录取。 

  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分参加录取(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⑧现役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照《银川市中考军人子女照顾政策实施细则》(银教发〔201667号)执行。 

  以上照顾政策不适用于国际班和艺术体育特长班招生。同时符合两项(含两项)以上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以照顾分值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除外)。 

  4.要求: 

  (1)全县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体育局审查学生本人户口和相关证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正常录取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逾期无效。 

  (2为规范各学校教学秩序,凡属非正常转学的考生,中考成绩单独计算,普通高中不再录取无我县正常学籍的考生。 

  (3)高中新生录取后,由教育体育局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给考生本人。新生须在开学三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新生入学须持县级医院体检报告单,学校将新生体检报告记入学生高中学籍档案。 

  (4)严禁各校设尖子班、重点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

  1.招生原则: 

  以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区内外具有办学资质和办学许可证且专业有特色、办学声誉好、就业前景好的职业学校为主,力争让本县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学生100%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就读。 

  2.招生计划: 

  区内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共招生1150人。 

  3.招生办法: 

  以教育体育局为主导,乡镇场由招生学校与我县四所初中学校对接,由学校做好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学生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习的引导工作,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4.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宣传力度,通过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鼓励教师在暑期招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一)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招生委员会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教育强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实际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各高中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十分关注。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附件:贺兰县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