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83号)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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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政办发〔2018〕12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83号)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