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454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1.贺地(G)[2018]—35号: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东至农田、
南至预留地、西至通山公路、北至农村道路。面积10192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规划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期:4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420万元(亩均27.47万元),竞买保证金420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贺地(G)[2018]—36号:位于兰县习岗镇,东至农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通山公路、北至预留地。面积14083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规划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期:4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581万元(亩均27.51万元),竞买保证金58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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