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4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划拨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第一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1]73号、宁政土批字[2011]117号、宁政土批字[2012]516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林业局;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7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7.地块范围:
宗地一:东至汇源街、南至奥林匹克花园、西至109国道、北至安兴路;
宗地二: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银川盛世华新有限公司用地、西至汇源街、北至安兴路;
宗地三:东至预留地、南至贺兰县第六小学、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
宗地四:东至贺立公路、南至银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西至预留地、北至鹏丰种业公司用地;
8.拟供应面积:180102平方米(约合270.15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
10.绿地率:≥70%;
11.项目名称:富兴北街西侧、奥林匹克花园北侧、如意湖东侧空地绿化建设项目;
12.其他要求:该宗地仅作为公园用地使用,其管理、游憩和服务建筑的建设指标及其他须满足《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和《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
二、第二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3]404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8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
7.地块范围:东至土路、南至棺材湖、西至三二支沟、北至土路;
8.拟供应面积:5535.42平方米(约合8.30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街巷用地;
10.道路红线宽度:9米;
11.项目名称:洪广镇北庙村规划路建设项目;
12.市政要求:各类管线设计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及《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
13.其他规划要求按《宗地规划指标要求》执行。
三、第三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1]608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9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金贵镇关渠村;
7.地块范围:东至农田、南至贺兰县大仓物流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8.拟供应面积:19554平方米(约合29.33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
10.绿地率:≥70%;
11.项目名称:金贵镇滨河大道西侧绿化建设项目;
12.其他要求:该宗地仅作为公园用地使用,其管理、游憩和服务建筑的建设指标及其他须满足《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和《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