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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贺政函〔2018〕212号 发布日期 2018-11-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4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划拨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第一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1]73号、宁政土批字[2011]117号、宁政土批字[2012]516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林业局;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7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7.地块范围:

宗地一:东至汇源街、南至奥林匹克花园、西至109国道、北至安兴路;

宗地二: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银川盛世华新有限公司用地、西至汇源街、北至安兴路;

宗地三:东至预留地、南至贺兰县第六小学、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

宗地四:东至贺立公路、南至银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西至预留地、北至鹏丰种业公司用地;

8.拟供应面积:180102平方米(约合270.15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

10.绿地率:≥70%;

11.项目名称:富兴北街西侧、奥林匹克花园北侧、如意湖东侧空地绿化建设项目;

12.其他要求:该宗地仅作为公园用地使用,其管理、游憩和服务建筑的建设指标及其他须满足《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和《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

二、第二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3]404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8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

7.地块范围:东至土路、南至棺材湖、西至三二支沟、北至土路;

8.拟供应面积:5535.42平方米(约合8.30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街巷用地;

10.道路红线宽度:9米;

11.项目名称:洪广镇北庙村规划路建设项目;

12.市政要求:各类管线设计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及《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

13.其他规划要求按《宗地规划指标要求》执行。

三、第三宗地供应方案

1.拟划拨土地来源:宁政土批字[2011]608号;

2.拟供应单位: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3.供应方式:划拨;

4.拟供地时间:2018年11月;

5.地块编号:贺地划字[2018]-19号;

6.地块位置:贺兰县金贵镇关渠村;

7.地块范围:东至农田、南至贺兰县大仓物流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8.拟供应面积:19554平方米(约合29.33亩);

9.拟供应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

10.绿地率:≥70%;

11.项目名称:金贵镇滨河大道西侧绿化建设项目;

12.其他要求:该宗地仅作为公园用地使用,其管理、游憩和服务建筑的建设指标及其他须满足《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和《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各项要求,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11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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