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依法关闭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贺环发〔2018〕19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关闭。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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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政函〔2018〕241号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依法关闭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贺环发〔2018〕19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宁夏宏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关闭。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