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解决苏荷阳光项目规划路土地权属置换问题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512号)收悉,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6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新修建的富民路实际占用的银川中宸置地有限责任公司16.58亩土地与原规划路13.2亩土地进行置换,置换后的13.2亩土地由银川中宸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多占用的3.38亩土地不予补偿。
二、将原土地证(贺国用〔2015〕第60010号)予以收回,扣除其中的16.58亩土地,重新为银川中宸置地有限责任公司核发土地证。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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