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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贺政函〔2019〕31号 发布日期 2019-03-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自然资发201950)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1.贺地(G)2019〕08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东至排水沟、南至预留地、西至奥莱路、北至园艺路。面积84109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3;规划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期4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4517万元(亩均35.80万元),竞买保证金4517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贺地(G)2019〕09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东至奥莱路、南至预留地、西至预留地、北至园艺路。面积42015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15%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1921万元(亩均30.48万元),竞买保证金192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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