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自然资发〔2019〕50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1.贺地(G)〔2019〕—08号: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东至排水沟、南至预留地、西至奥莱路、北至园艺路。面积84109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3;规划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期4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4517万元(亩均35.80万元),竞买保证金4517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贺地(G)〔2019〕—09号: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东至奥莱路、南至预留地、西至预留地、北至园艺路。面积42015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15%)。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1921万元(亩均30.48万元),竞买保证金1921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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