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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进一步减审批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25号 发布日期 2019-03-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贺兰县进一步减审批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2019年第6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进一步减审批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创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事项最少、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环境最优”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运行程序,通过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意识等措施,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府效能。

1.继续推进“一门”通办能力。对全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的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其他类别四类职权梳理论证,再集中一批政务服务事项,2019年底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必进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压缩审批各要素。按照“三减一提升”活动标准,进一步梳理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审批材料、审批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2019年底前50%的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提交材料减少60%以上,至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在项目备案时,率先向项目实施单位和企业提供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申报流程图(附件1、2)、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申报事项告知表(附件3)、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回执单(附件4),明确审批环节、审批责任单位、审批时限,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前期手续。

责任单位:发改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探索建立审批资料共享库。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工作,促进部门信息共享。积极与区、市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审批资料共享库,提升审批效率。积极与银川市审批服务局沟通对接,争取在我县建立“县级24小时自助审批系统”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拓宽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能。

5.推动落实园区代办。根据园区改革方案,完成下放园区事项梳理,提请政府研究将项目审批涉及的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下放到园区办理,由园区负责对项目建设流程进行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发改局  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进一步提升“一窗”通办能力。配齐配强“无差别全科受理”人员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科受理人员业务能力。以实现“受理”和“审批”相互分离又紧密联系,“审批”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促进为目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扩大“并联审批”工作范围,充分发挥“6+x”联席机制,加强项目联审力度。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发改局

责任单位:项目审批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不断提高“一网”通办能力。推动落实各部门全面上线使用“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同时不断完善“宁夏政务服务网贺兰站点”网上办事大厅各要素,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推进“多规合一”改革。以开展的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采取“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方式进一步压缩可研评估、立项备案、规划图审等环节时限,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精简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及涉及的公共服务、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精简。

责任单位:发改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实行自然日时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压缩办理时限,将工作日改为自然日,倒逼审批部门提高办理效率,加快办理速度,为建设单位及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项目审批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实行办理回执制度。各项目审批单位具体工作人员要据实填写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回执单(附件4),明确受理、办结时间。项目审批完成后,由县发改局向企业统一征集汇总,每月梳理一次办理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项目审批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提高责任意识,优化政务服务。    

11.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申报人提出的审批申请、证明申请、办证申请等,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项,都要给予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项,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和办事群众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来访人到相应部门,让申请人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理。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继续强化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对市场主体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信息的公示、归集、共享。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构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政务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对象失信行为、扰乱政务服务秩序的认定能力,强化信息上报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严管政务对象失信行为,提升审核认定效率。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加强政务服务领域作风建设。针对政务大厅中存在的信息共享不高、一网通办不强等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同时重点在干部作风、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等方面开展整治,严格执行自查自纠、销号整改、督查问效建立健全“日巡查、周通报、月评比”的督考机制,选树一批正面典型,通报批评一批反面案例,坚决不给不正之风提供容身之地,彻底打通作风建设和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入驻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实行超时问责制加强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在各前置要件齐备的情况下,对超过承诺时限未予审批的,由县审批服务局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此造成的影响由该环节责任部门承担。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考评机制。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对重点项目服务工作检查督办,坚决落实各项审批服务措施,高效优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窗口单位绩效考核,列入政务服务政府目标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重点项目审批的,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畅通投诉渠道。审批服务局要牵头建立投诉渠道,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簿,每月定期进行梳理汇总并向全县通报。情节严重的报纪委监委提出处理措施。

(三)加强统筹协调。审批服务局、发改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各审批单位审批进展情况,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要牵头建立绿色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审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审批单位要围绕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大力清理和削减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力以赴,积极组织推进,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附件:1.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申报流程图(政府投资)

      2.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申报流程图(企业投资)

      3.建设工程前期手续申报事项告知表

      4.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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