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19〕79号 发布日期 2019-09-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9﹞39号)、《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9﹞98号)要求,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梳理,共分解任务61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改革内容及目标

(一)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流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二)改革目标。2019年上半年,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5个工作日,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管理体系。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和技术特别复杂等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以及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效落实,成立贺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赫天江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 组 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  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恩清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晓庆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产业园区筹建负责人

          李宗怀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韩廷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士忠  县委编办主任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马晓东  县水务局局长

          高学东  县文广局局长

          朱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常雪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闻国焘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明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岩弘  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杨学生  银川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张家伟  县人社局副局长

          马立勇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田  玮  县供电局局长

          闫  鸣  县气象局局长

          陈  刚  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熊桂萍  县网络公司经理

          郑力宁  县电信公司经理

          吴  鹏  县移动公司经理

          巨洪文  县联通公司经理

          尹  湘  凯添天然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报请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岳建平、王岩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并报请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负责制定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措施,推进落实改革任务

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担任。

二、具体要求

(一)强化推进措施。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指定一名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合并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要及时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基本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动态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改革决策提供依据。县政府督查室、各牵头单位将改革任务作为督查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及时跟踪改革情况。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地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问责。建立改革公开制度,明确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增进企业群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措施和成效,每月18日之前,各有关部门将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A座6楼县住建局6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xggb@163.com。联系电话:0951-8061432。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贺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3.贺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清单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