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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0〕66号 发布日期 2020-07-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市驻县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全区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银川市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与要求,为切实消除全县境内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严防铁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统筹协调、路地联动,紧密联系、共同整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全县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对公跨铁桥梁安全防护设施不达标、警示标志缺失,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和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彩钢板、防尘网及塑料大棚等硬轻体飘浮物,违法建筑物、残墙断壁、违规经营、违规广告牌匾,违规垃圾渣土和违规废品堆放、违规施工及围挡、树木遮挡、白色污染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及沿线环境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严防铁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环境整洁。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决定成立贺兰县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  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樊利宁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孙富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立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郭  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护路办主任

        马小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庆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茂蜚    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哈  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永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孝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许  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丽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朱佳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英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沛霖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蒋正春    常信乡人民政府乡长

        岳建平    洪广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孙富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许波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由县交通运输局、护路办、综合执法局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三、整治任务及分组

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综合协调工作组和危树类问题、建(构)筑物问题、广告牌匾问题、安保区问题、水井取水类问题等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按照任务分工,依据铁路监管运营部门提供的隐患治理措施及标准配合隐患排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督查、督办银川市下达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清单销号制度,以及铁路沿线日常信息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护路办、综合执法局

(二)危树类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组。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树类问题,采取砍伐或移栽的方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三)建(构)筑物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组。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彩钢顶棚、塑料大棚、铁艺围栏等建(构)筑物问题,对铁路运营有影响的一律拆除,并解决好拆除后续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四)广告牌匾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组。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问题,针对广告牌匾倾倒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坚决拆除;针对广告牌布破损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要求权属单位进行更换。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 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五)铁路安保区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安保区问题,对果园侵占铁路安全保护区,封堵铁路安全保护区及应急抢修便道,致使铁路设施无法正常巡视检查,极易造成铁路行车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六)水井取水类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组。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井取水类问题,对铁路沿线水井取水极易造成线路下沉的问题,必须严格控制,禁止铁路沿线水井取水,坚决填埋和关闭。

牵头单位: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准施策。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高铁、普铁、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等建成铁路,以及银西、包银等在建高铁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同步推进铁路建设和隐患整治,确保开通运营前隐患全部消除。同时,总结安全隐患整治的好机制、好做法,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区分路地任务,落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治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整治到位。一要建立台账。在前期下达初步排查出第一批隐患问题的基础上,跟踪督办,建立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二要边查边治边销号。对自治区移送的小问题、小隐患,能够立即整治的,明确责任单位后迅速整治到位,对较大隐患问题,需要进行工程化改造的,制定专门方案,按规定程序推进整治。三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办公室要根据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责任,原则上铁路红线以内的隐患问题以铁路企业整治为主,红以外的隐患问题以属地政府整治为主,强化路地联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隐患整改,确保到2020年12月底前隐患全部整治到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

(三)建立机制,确保安全。整治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协调机制,把铁路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银川市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双段长”责任制。

(四)加强宣教,营造氛围。各相关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宣传责任,用好本单位宣传资源,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铁路安全常识、高铁线路安全和预防铁路交通事故等内容为核心,宣传引导沿线群众自觉遵守铁路交通安全法规,对行人抢越线路、玩耍逗留、在线路两侧放牧、烧荒、非法开采、种植、乱搭乱建和倾倒垃圾、损毁防护栅栏(墙)等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爱路护路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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