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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市驻县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和储备区划定工作通知》及《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贺兰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等问题,全面核实清理,认真整改落实,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妥善处置存量问题,确保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统筹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确定的核实清理范围,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实事求是查清现实状况,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依据《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政策因素,客观分析原因,分类处置落实,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

(三)工作目标。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利用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平台和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力争用3个月时间,全面核准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存在的问题,推动划定不实问题全部调整到位,补划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违法占用问题全部查处到位,生态退耕永久基本农田全部核准上报。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下发执行之日为节点,新增“非农化”问题全部纠正到位。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的建议方案。

二、核实清理范围

(一)划定不实。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二)违法违规建设占用。

1.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三)生态退耕。

1.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2.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

3.重要水源地内15-25度的坡耕地;

4.严重沙漠化耕地;

5.生态移民迁出区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

(四)其他情形。

1.国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的“六个严禁”方面存在的问题;

2.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枸杞、葡萄、多年生药材等非粮食作物情况;

3.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摸清底数。根据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标注数据,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技术路线要求,开展内业研判,对需开展外业核实的,使用宁夏国土调查云逐宗实地核实;分类建立问题台账,上报银川市审核。(2021年1月25日前)

(二)分类处置。对划定不实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并落实补划;对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且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范围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恢复耕种条件,确实不能恢复的落实补划;对不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摸清底数,落实补划;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施生态退耕的,经核实并报请国家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因种植业结构调整减少的,摸清底数并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稳妥处置。(2021年2月10日前)

(三)清理补划。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原则上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整治项目区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经实地踏勘论证确定难以在城市周边补划的,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要求进行补划。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成果、整改补划情况上报市级,申请市级论证审核。(2021年2月20日前)

(四)上报成果。在清理补划基础上,开展县级内业检查、外业核实,确保图、数、库、实地一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成果、整改补划情况经银川市论证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验收。(2021年3月25日前)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统筹推进贺兰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南晓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岩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建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雪峰   县发改局局长

    马国峰   县财政局局长

    李正忠   县住建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宋  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吴士忠   县水务局局长

    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陈保家   习岗镇镇长

    岳建平   洪广镇镇长

    谢庆福   立岗镇镇长

    黄菊兰   金贵镇镇长

    蒋正春   常信乡乡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由职务继任者递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开展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日常工作,制定核实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撰写工作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如下:

   马  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朱佳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郝彦平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杨  浩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站站长

   苏  叶   县自然资源局保护中心主任

   马  伟   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中心主任

   李建明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队长

   徐佳乐   县自然资源局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任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清核准核实,划优划足划实。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要求,负责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经费,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核实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管理保障。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场)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典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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