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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1〕45号 发布日期 2021-06-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转送的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团意见建议38条。为认真做好代表团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现就具体任务予以分工,请抓好落实。

一、社会治理类(2条)

1.建议增设停车场,规范收费体制,实施“人机分离”工程,减少人车争路。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建议进一步调整政务中心、德胜法庭等区域的市政规划,通过增设临时停车位、扩建停车场、优化公交线路等方式,解决办事居民、干部职工等停车难问题。对政务中心停车场实行免费限时(3小时)停车,有效解决僵尸车长期占用车位。

牵头领导:冯  俊  马  刚

责任领导:宋永明  孙富忠  赵  刚

牵头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民生服务类(5条)

1.建议301公交运行线路向和平社区、祥和家苑延伸,建议协调为暖泉农场社区增加通往银川的直达公交车,方便群众出行。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孙富忠

责任单位:交通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2.建议实施金贵镇小城镇天然气贯通工程,消除群众用气安全隐患,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丁书涛

责任单位:金贵镇

配合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建议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更新医疗设备,配强工作力量,建立统一管理调配机制,保证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时新华

牵头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议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增加经费投入,解决教师队伍中临聘教师占比过高的问题,全面提升教师的道德素养,提升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曹  凯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议对居民饮用水进行常态化监测,从出水厂到居民家庭开展全程监测,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牵头领导:李普光  马  刚

责任领导:吴士忠  李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生态环境保护类(2条)

1.建议围绕厕所改革、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统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环保厕所项目资金申请力度。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建议做好已收回河滩地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后续监管使用,坚持因地制宜,如种植短期饲草,带来经济价值的同时减轻秸秆禁烧和禁牧工作压力。同时,建议按照合同标准,尽快做好已收回河滩地后续开垦补助费发放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王岩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城乡建设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类(3条)

1.建议在县城内建设一所标准游泳馆,完善配套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多样性体育运动需求。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领导:郭  淳

牵头单位:体育中心

配合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建议优化全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县城下水管网,有效改善雨后内涝,污水反溢等问题。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建议对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安排资金对主干道路进行雨污分离改造。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五、农业农村及脱贫攻坚类(16条)

1.建议以习岗镇新平园区等农业生产采摘园为平台,将经济、旅游、文化和教育深入融合,加快建立农耕文化基地。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王秀花

牵头单位:习岗镇

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教体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2.建议借鉴“星福通”(立岗镇通伏村、星光村、幸福村共同实施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模式,整合为民服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统筹资金使用,加大兑付力度,统一规划实施项目,走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的发展路子。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3.建议严格执行检验检疫标准,在农产品优质优价上下功夫,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运行,出台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4.建议以京星农牧场京宁村为中心,联合立岗镇通义、星光、永兴村,整合(万亩沙枣林、通义百年熊家渡、通义包产到户第一村)优势资源,打造乡村旅游新目的地。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领导:高学东

牵头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立岗镇、京星农牧场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5.建议在农业产业发展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及扶持力度,实施“物联网”接入设施温棚,打造智能温控系统,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网信办、科技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建议对未就业人员及建档立卡户开展多样化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池海霞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和农发中心、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建议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扶持和投资力度,持续开展旧棚改造,减轻农户负担,提高设施蔬菜产出率,延长旧棚使用寿命。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建议聚焦农业公园及渔业公园建设,加快渔业公园管委会筹建,加大外出招商力度,招引一批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进一步提升鱼产品质量及效益,增加优质水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适水渔业产业发展水平。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建议在金贵镇规划建设大型仓储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商贸小镇”建设。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丁书涛

牵头单位:金贵镇

配合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0.建议加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下派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指导,加大对种植户的培训力度,提高种植水平,切实增加农户收益。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人社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建议加强稻渔立体空间建设,谋划稻渔共养、虾蟹共生项目,打造永兴村花田香蟹主题稻田公园,实现稻渔综合种养与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叶  宏

牵头单位:立岗镇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建议加强农业金融支持力度,对有发展潜力的涉农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给予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马国峰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建议在民乐村民二沟修建一座电排水站,解决黄河涨水倒灌淹没农田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吴士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立岗镇

完成时限:8月底前

14.建议在江南新村小区规划建设两个停车棚,方便群众停放自行车、摩托车;逐步提升小区绿化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丁书涛

责任单位:金贵镇

完成时限:8月底前

15.建议对洪广镇金鑫村污水管网改厕后,厕所上冻无法使用进行实地勘测并予以解决。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马建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洪广镇

完成时限:8月底前

16.建议加强集中拆迁安置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提高物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领导:李正忠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六、行政服务类(3条)

1.建议尽快为金贵镇小城镇拆迁安置户办理房产证,方便群众进行不动产交易。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领导:丁书涛

牵头单位:金贵镇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建议修订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乡镇实施10万元以上工程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标准提高至50万元。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领导:常雪峰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各部门及时汇总已过施行期限或不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并及时予以更新。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朱建新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法治信访类(3条)

1.建议普法部门,结合镇村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范围,通过重点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实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朱建新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建议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领导小组,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为推进贺兰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王  军

责任单位:信访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建议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问题,建立常态化帮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避免无业导致的二次犯罪,降低犯罪率。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朱建新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 政法委、公安局、人社局、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其他(4条)

1.建议对新任职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培训,提升村“两委”成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汪  洋

责任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建议对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一把手,举办行政应诉能力专题培训,提高“一把手”应诉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领导:朱建新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建议进一步完善县处级领导包抓工作机制,保持领导包抓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包抓对象,提升包抓成效。

牵头领导:王  涛  刘炳炳

责任领导:保旭峰  刘  源

责任单位:县委办  政府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建议提升村社干部工资待遇,优化对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养老政策,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村“两委”班子成员缴纳“五险”;加强对村社干部的关心关爱,每年至少组织村社干部体检1次,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村“两委”班子。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领导:汪  洋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人社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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