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公共栏目>回应关切

宁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起申请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

索引号 640122-100/2018-350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关 键 词 助学贷款

  近年来,全区创新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模式,在贷款人数、金额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应贷尽贷,贷款累计回收率达到了99.98%以上,连续8年名列全国第一。据了解,2018年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0日,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近日,从贺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贺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15日到9月10日开始集中办理。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贷款学生只要符合条件均有申请办理资格。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据了解,目前贺兰县共累计发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为2802人,完成6571笔货款,共计3856万元。己毕业大学生1282人,全部结清贷款学生959人,占已毕业大学生的74.8%,正常还款100%,考核连续十年全区第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