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针对个税中所说的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记者整理七个方面的相关问题,为您答疑解惑!今天我们将为您解答关于大病医疗类方面的问题。
问题1:大病医疗支出,本年纳税人自负部分20000,纳税人的未成年儿子也生了大病,自负部分30000,可以扣多少?是(20000-15000)+(30000-15000)=20000吗?
答:是的,理解很透彻。
问题2、假如某人大病医疗支出,自付部分8万元,是不是可扣除8万?
答:不是的。可以扣除80000-15000=65000元。
问题3:单位同事2018年11月做的心脏搭桥手术,医保核销后自己花了4万多,他2019年能享受大病抵扣吗?
答:费用发生在2019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扣。
问题4:未成年子女限额范围内允许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一方扣除吗?这个金额能否父母协商或各按50%扣除呢?
答:不可以分到父母双方扣,只能父母其中一方扣。
问题5:.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问题6: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问题7:任职受雇单位在A城市,在A城市发放工作申报个税,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请问租房扣除标准是按照A城市还是B城市?
答:按照实际工作地B城市适用租金扣除标准。
问题8: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