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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拨付冯宝平等7人保障户公共租赁住房保证金的函

文 号 贺建函[2020]30号 发布日期 2020-03-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

按照《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和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要求,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方需缴纳保证金500元,现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部分保障户人员收入及住房变化等原因,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退出住房保障资格,现申请贵局拨付保证金叁仟伍佰元整(¥3500)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退付公共租赁住房保证金的名单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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