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贺兰县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来抓,全力解决县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贺兰县住建局保障办认真依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贺政办发〔2016〕171号)文件要求,在工作中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核严格坚持“三把关”、“三公开”、“四原则”,即:实行社区居委会入户、乡镇街道初审、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三把关”;对申请人情况、居住地面积及租赁补贴申请人情况、补贴标准实行“三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台、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布;工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四原则”,真正让生活最困难、居住条件最差的群众享受到住房保障权益。
截止2018年4月,我局共收到乡镇、街道及企业职工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材料68户,经过各部门联审34户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退档程序处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30户已进行实物配租,对因身体原因无法独立居住的4户发放租赁补贴。同时,经个人申请及保障办核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清退住房10套。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建设、民政、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做好配租后的资格复核、社区管理等各项工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