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的规定,习岗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已对宋雪静等29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确定为2018年第三季度租赁补贴户,计29户,合计核发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请贵局给予核发。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册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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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28/2018-78379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住建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关 键 词 | 住房补贴 |
县财政局:
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的规定,习岗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已对宋雪静等29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确定为2018年第三季度租赁补贴户,计29户,合计核发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请贵局给予核发。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册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