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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拨付李万兵等12人保障户公共租赁住房保证金的函

索引号 640122-128/2019-00383 文 号 贺建函〔2019〕477号 发布日期 2019-11-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保障性住房
关 键 词 公共租赁住房

县财政局:

按照《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和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要求,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方需缴纳保证金500元,现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部分保障户人员收入及住房变化等原因,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退出住房保障资格,现申请贵局拨付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退付公共租赁住房保证金的名单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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