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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公告

索引号 640122-128/2021-005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9-15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保障性住房
关 键 词 公共租赁住房

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1.承租人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未及时缴纳租金、取暖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已超过一年的;

3.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未按规定及时腾退的;

4.无正当理由公共租赁住房连续闲置半年以上的;

5.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或经营活动的;

6.其它不符合租住条件的。

四、整治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查,承租人务必积极配合,反映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1年10月1日前)主动缴清所欠费用的,可正常居住;对逾期未缴纳的,依法追缴欠款腾退住房,并在媒体曝光。

2.倡导广大市民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立刻收回住房。

3.对存在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的,一经查实取消保障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将违规事实实名曝光。

五、线索收集

1.来信请寄: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邮编:750200举报邮箱:hlx-jsj@163.com举报电话:0951-8063286

2.来访请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六楼604室)。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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