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政府自2016年1月16日出台了购房补助政策,凡2016年1月16日以后购买并备案的新建商品住宅,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每平方米补助180元。政策出台后,2016年商品房销售总面积78.83万平米,销售总面积同比上涨9.97%,其中住宅销售总面积73.48万平米,同比上涨19.7%,对我县商品住宅去库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该政策共涉及5461户,政府补贴资金11595.6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匮乏,没有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群众意见很大。为此县政府多举措做好购房补贴工作。一是贺兰县住建局按照购房户申请补助受理的先后顺序逐步发放补助,每批发放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二是通知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小区主入口、单元门口及小区公示栏张贴关于购房补贴发放的《通知》。三是逐户发送短信告知购房户发放情况,请购房户耐心等待,并关注县政府网站公示信息,及时查收补助资金。四是县财政计划每月安排资金兑现补助,争取在2018年底将住房补贴全部兑现完毕。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财政计划每月安排资金,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每一批发放人员名单,落实好群众关心的事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