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意见建议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2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对南梁台子铁东村3社至8社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进行亮化”的建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112盏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概算投资56万元。今年6月,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
二、关于“在如意湖后湖建设公厕四处”的建议。1、建设如意湖体育公园黄河文化商业街公厕和如意湖体育公园东入口公厕,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水、排水、电气、供暖工程、室外配套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外铺装工程,概算投资82万元。2、如意湖游客接待中心公厕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上下水改造、室外道路硬化、建设化粪池2座、室内蹲便器、暖气、卷帘门的安装,概算投资1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移交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此复。
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电话:8068135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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