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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议案意见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28/2018-92579 文 号 贺建发〔2018〕521号 发布日期 2018-10-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议案意见 建议办理情况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卫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南梁台子铁东村3社至8社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进行亮化”的议案、意见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办理,目前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的建议,我局组织在南梁台子铁东村实施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本工程共采购灯杆高6m的LED路灯112盏,中标价510720元。工程已于2018年6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

此复。

承办单位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电话:0951-8068135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0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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