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病情形抚养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评估专业、公正、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儿童及家庭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孤儿养育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公开比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承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病是否具备抚养能力的评估工作,出具客观、规范的评估报告,明确结论、依据与建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救助资格调整、保障接续的依据。
二、参选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参选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依法登记、运营规范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专业儿童福利机构、具备社会评估能力或具有相关评估经验的社会组织。
(二)基本资质
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法人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运营正常、信用良好;
2.拥有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团队,核心评估人员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或专业培训证书,熟悉重病认定标准与抚养能力评估规范;
3.建立完善的评估流程、质量控制与隐私保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评估场地、设备与信息化工具,确保评估可追溯、可复核;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
5.承诺独立、客观开展评估,不与评估对象发生利益关联,严格遵守廉洁与保密规定。
(三)项目费用
本次评估服务费由参选单位结合服务内容、工作成本等因素自行报价,费用结算以实际开展评估的户数为依据,按户据实结算。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其他事项
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机构,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资质证明、评估制度与流程、报价单等资料到贺兰县民政局二楼211办公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鹏 联系电话:8087925
贺兰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