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22-100/2021-003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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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名 称: | 关于印发《贺兰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宁夏贺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
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2021〕47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殡葬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贺兰县成立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杜钧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民宗局、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
(一)贺兰县殡仪服务中心。
(二)金山陵公墓陵园、兰山陵公墓陵园。
(三)殡葬用品销售点及殡仪中介服务机构。
四、任务分工
(一)整治墓地价格秩序。
1.规范公墓价格。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应价格偏高的,需采取重新进行成本测算、监审、论证、评估的措施制定价格,以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整治公墓收费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但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整治殡仪服务中心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3.整治乱收费行为。联合对贺兰县殡仪服务中心、金山陵殡仪服务点、兰山陵殡仪服务点进行检查,重点针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及对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件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的,依法进行纠正或查处。
牵头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规范服务流程。对兰山陵园、金山陵园和殡仪服务中心3家殡葬服务单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改正。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整治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行为。
5.整治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服务行为。市场监管局对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垄断经营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经营和服务条件的,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取缔,没收非法所得。综合执法局重点整肃殡葬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公安机关、民政局、民宗局要对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炒买炒卖、以墓穴销售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自改装车辆非法营运遗体、非法接运遗体的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及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殡葬服务行业规范;民宗局要进一步规范宗教领域相关机构参与殡仪服务活动,教育引导相关机构遵守贺兰县文明祭祀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民宗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
6.整治经营性公墓运行中的违规行为。对经营性公墓,民政局对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陵园建设规划、修建超标墓位,自然资源局对擅自扩大用地面积,查清情况,摸清底数,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对陵园存在的违规预售租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在修建、经营墓地过程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整治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行为。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违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益性安葬设施,视情况责令整改;对已经形成安葬事实的,依法查处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安葬设施,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涉及违法违规建造墓位(格位)的,限期整改,按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1年11月16日-11月18日)。
按照本方案要求,县民政局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处置措施、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于2021年11月1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摸排和整改工作。
(二)摸排整改(2021年11月18日-11月30日)。
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殡仪中心、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殡仪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把问题分析透、改到位,不留“后遗症”。要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注重总结、借鉴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要解决问题,又要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和政府反馈,督办解决,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部门要把握好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三)迎接调研督查(2021年11月30日-12月10日)。
迎接自治区相关部门调研督查,民政局负责将我县整治情况的报告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县委和政府领导统筹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高位推动态势,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落实责任、见到实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正视问题、抓住关键、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凝心聚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着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防止问题拖大拖“炸”、避免“运动式”治理。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统筹各领域执法力量,形成协同整治合力。要建立信息报送共享机制,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扎实稳妥做好工作,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处置。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民政局要加大指导督导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殡葬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禁止简单粗暴。对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对于各乡镇摸排出的殡葬业其他突出问题,由民政局报请县委和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范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务实取得成效。
(四)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好的问题有反弹现象、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县委督查室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附件:1.贺兰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专项整治情况台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