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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22010103337R/2022-000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2-14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发布日期:2021-12-14
名 称: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着力打造“碧水蓝天、宜居贺兰”生态品牌,根据中央、区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贺兰县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以及区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环保、生态、宜居以及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推进餐饮油烟治理、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建设美丽宜居贺兰。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压实各行业部门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形成高效协作、协同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发动,加大摸底排查,严格执法检查,从严依法治理,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稳步落实,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挥及调度。具体如下:

组  长:马国峰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建新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成  员:陈  锋  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国兵  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高学东  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宋永明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邢  冰  习岗镇镇长

        汪  洋  金贵镇镇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仇国磊  洪广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马立坤  南梁台子管委会书记、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书记、场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由张建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落实、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四、整治重点

对贺兰县城(含德胜)建成区以及各乡镇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包括各式饭店、小吃店、快餐店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KTV、音乐餐厅、宾馆等工商户。重点整治露天从事餐饮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餐饮服务项目等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问题。

五、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划片分组、分步落实的方式推进。按照区域分布划分各工作小组,每组任组长一名,同时由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以及审批、街道、乡镇等重点部门确定组员,按照部门职责协同开展小组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一)各工作组构成。

1.县城一组。

组    长:马晓林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组    员: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审批服务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确定一家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驻组工作。

整治范围:银河路以北建成区域,东至和平社区、南至银河路、北至腔子渠、西至海吉星高速路高架桥(含银河路南北朝向的各巷道及欣兰广场)。

2.县城二组。

组    长:黄宁华  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组    员: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审批服务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确定一家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驻组工作。

整治范围:银河路以南建成区域,东至和平街、北至银河路、南至银新沟、西至西旺街(含银河路街面两侧商铺区域)。

3.县城三组。

组    长:李丰华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助理

组    员: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审批服务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确定一家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驻组工作。

整治范围:德胜建成区,东至京藏高速、南至贺兰山路、西至正源街、北至唐徕渠。

4.各乡镇组。

由各乡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驻乡镇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部门职能。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制定餐饮油烟治理标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油烟污染环境监测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违规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备案证明的核(换)发,实行餐饮油烟治理告知承诺制度;对各餐饮服务业主非法生产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成品油的行为进行处罚。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摸排整治。

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并指导街道(镇)对占用城市道路违规从事露天餐饮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摸排整治,配合开展好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加强行政许可事前行政指导,实行餐饮油烟治理告知承诺制度;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摸排整治。

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KTV、音乐餐厅以及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油烟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餐饮油烟治理告知承诺制度。

公安局:负责星级以下宾馆的餐饮油烟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餐饮油烟治理告知承诺制度。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摸排整治。

各乡镇场:负责属地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餐饮油烟治理告知承诺制度,督促经营业主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占用公共道路违规从事露天餐饮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业主审批、许可以及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餐饮经营者经营行为。乡镇范围内的餐饮油烟环境监测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对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有序开展。对排查发现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以及违规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移交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依法予以查处。

六、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10日)。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攻坚。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督促餐饮服务业主规范设置油烟净化设备,严厉打击油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油烟污染。

(二)全面治理阶段(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4月底)。

扩大范围,压实责任,在集中、重点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大范围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县城建成区以及各乡镇范围内未按要求设施油烟净化设备、超标准排查油烟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5月之后)。

保持定力,长效治理,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对餐饮服务行业的有效监管。建立完善各相关单位紧密协作、高效调度的良好工作格局,持续、稳步开展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工作原则,全面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部门、工作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传导信息、分派任务,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工作步调一致,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标本方案,积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主动认领、迅速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力促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敷衍了事、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工作组需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含工作小结及附件1、2)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广局、公安局只报送专项整治小结及附件2表格。

附件:1.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情况统计表

      2.贺兰县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进度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