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所在的位置:长者版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11640122010103337R/2022-0006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3-25
责任部门:贺兰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2-03-25
名 称: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控烟意识,降低人群吸烟率,按照“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无烟环境、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控烟宣传、提升健康水平”五位一体工作思路,根据《银川市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控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康贺兰行动(2020—2030年)》《贺兰县关于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启动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开展,进一步推进无烟社区建设,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社区戒烟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行政府推动、社医联动、项目带动和上下互动,将基层党建工作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建设及“幸福呼吸项目”结合起来的“一网四动四结合”工作法,实行社会多方参与、部门广泛配合的横向包围机制和社区深度服务、专业精准干预的纵向联动机制,探索开展由基层党建引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共同组成的社区戒烟综合干预新模式。通过试点项目开展,力争使我县人群吸烟率逐步下降,公众控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戒烟试点对象戒烟率≥20%,减烟率≥30%。

三、试点范围及对象

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和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基线调查,从如意湖辖区中选取50名有强烈戒烟意愿的吸烟者作为试点对象,重点为青少年、育龄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的人群。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引领,增强控烟治理力量。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党员同志参与社区戒烟试点项目工作并带头戒烟。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党员戒烟帮扶机制,开展“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鼓励1名社区党员至少带动1个或2个吸烟者主动进行戒烟,形成“红色联盟+亲友监督”的管理模式,激发党组织引领下社区自治、公众参与的内生动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控烟治理体系。

(二)密切协同联动,夯实社区硬件基础。建立以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推动和医疗机构为支撑的控烟工作新模式。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全方位打造戒烟门诊咨询室、心理干预辅导室、沉浸式健康科普体验室“三室合一”的戒烟综合干预服务中心,配备专业设备,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戒烟团队建设。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健局和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分管领导及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负责人为骨干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0-15个“2+1”社区戒烟服务团队(由1名社区党员、1名网格员和1名社区志愿者组成);组建1个“3+1”专业戒烟服务团队(1名社区戒烟门诊医生、1名社区心理医生、1名家庭医生和1名健康教育专干组成)以及第三方专业心理服务机构组成“心理干预服务团队”,为试点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幸福呼吸指数。以贺兰县人民医院为依托,定期指派呼吸科专家团队下沉到如意湖试点社区,开展吸烟人群慢阻肺筛查及临床诊治规范化培训、慢阻肺分级诊疗及疑难危重症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病例讨论、慢阻肺患者疾病宣传及健康教育等多项工作。同时,结合“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幸福呼吸”项目,利用互联网医院、远程诊疗、人工智能等技术平台,针对慢阻肺患者提供社区规范化管理。

(五)坚持项目带动,落实戒烟干预服务。一是开展专业戒烟干预服务,组织开展戒烟培训,为戒烟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根据个体情况开展一对一戒烟指导服务。二是开展专业心理干预服务,由第三方心理专业机构通过心理干预增强戒烟者的戒烟意愿与信心。三是开展如意湖社区支持服务,利用“健康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控烟团队为戒烟试点人群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增强戒烟对象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营造无烟环境氛围。四是将如意湖社区试点对象纳入重点人群管理,科学开展定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戒烟情况和健康改善情况,鼓励其持续戒烟。

(六)开展控烟宣传,营造社区戒烟氛围。以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结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和世界慢阻肺日,通过健康科普“六进”活动,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深入学校、社区、乡村等部门,通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文化书屋,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以及举办专题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学习资料和观看健康教育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如意湖社区戒烟工作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五、组织机构

为有力有序推进全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杜  钧   贺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旭升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晓东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主任

成  员:黄菊兰   贺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张占林   贺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雪霞   贺兰县妇联副主席

        李  菲   贺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灵冬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庆   贺兰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丽   贺兰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晓莉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  宁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姜安娜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副主任

        王治兵   贺兰县人民医院院长

        耿倩茹   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党委书记   

        金  媛   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党委副书记

        杨  静   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兰县卫生健康局,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卫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健康教育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者接任。

六、工作职责

为营造社区戒烟试点项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控烟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县卫生健康局(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戒烟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操作指南,落实资金保障。探索建立如意湖社区戒烟激励机制,包括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团队绩效评价方案和戒烟人群干预奖励方案(见附件),落实戒烟服务团队之间竞争性奖励机制及50名意向人群激励机制,并负责对试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按照《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操作指南(试行)》(见附件)建立社区及医疗机构戒烟试点服务流程。邀请区市专家及专业团队做好试点社区戒烟团队的分层培训指导,使团队工作人员分别具备为戒烟者提供专业戒烟治疗、心理咨询指导的业务水平和摸底建档、日常跟踪监督的能力。做好与第三方心理干预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协议签订和工作月度进展汇报。定期对试点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推进如意湖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建设同时,发掘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宣传,以点带面,示范带动。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引导全县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同时利用在职党员、直管党员及流动党员参与到戒烟试点服务。倡导并落实党员带头戒烟,鼓励党员干部包抓到如意湖戒烟试点项目中,利用三进活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共助共建作用,最大限度把广大党员组织动员起来。指导如意湖社区将试点工作纳入“一书三单”“三会一课”及评星定格等考核中。在如意湖社区探索建立“无烟楼栋”“无烟党支部”等戒烟试点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试点项目的宣传工作,在如意湖社区内涵建设和社区戒烟氛围营造上给予支持,以“讲、帮、乐、树、行”五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戒烟试点宣传活动,积极梳理减烟(戒烟)典型案例,尤其是党员干部,以点带面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对意识形态领域和社区文化建设方面,从宏观上给予方向指引和思想教育。

(四)县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如意湖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纳入检查范围,积极组织志愿者进行试点项目工作宣传和倡导开展公共场所吸烟劝阻,营造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卫生氛围。将社区戒烟试点项目纳入文明家庭创建中,引导未成年人及家人形成“小手拉大手”良好的无烟家庭氛围。

(五)县教体局要将试点项目纳入无烟学校创建方案,积极组织辖区各校(园)广大师生参与社区戒烟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带头戒烟,为在校学生树立正面形象。同时,认真做好校园控烟、戒烟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庭戒烟,为戒烟者提供多方位的心理支持。

(六)县民政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试点社区控烟知识宣传,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引导社区居民主动戒烟,减少烟草危害和购买烟草的经济投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七)县财政局负责对试点项目所需政府资金给予筹措保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能对试点社区及其周围,尤其是学校、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烟草广告,减少烟草广告对群众健康的负面影响,为试点项目工作提供积极的支持性环境。

(九)县综合执法局(爱卫办)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将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开展情况,作为创建健康城市、健康单位(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乡村的必备条件,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加强控烟、戒烟干预宣传引导,全力配合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开展社区戒烟工作。

(十)县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利用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推动无烟家庭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健康家庭建设中的独特监督引导作用,推进控烟理念融入每一个家庭。

(十一)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控烟服务团队,配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第三方心理干预服务团队、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以试点社区为单位开展网格化管理,按照横向包围机制和纵向联动机制,按照《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操作指南(试行)》(见附件)做好辖区吸烟人员摸排和试点对象的日常监督,以及项目质控、效果评估工作,按要求组织辖区居民参加试点项目宣传动员、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各计生协会要调动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重点,带动育龄女性家庭踊跃参加,促使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召开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为推进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深入开展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广泛实施健康宣教、简短戒烟咨询、心理干预服务、社区支持及团队和人群奖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通过开展个体化戒烟干预和跟踪随访等服务措施,力争使我县人群吸烟率逐步下降,公众控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时点戒烟率和减烟率达到预期水平。

(三)效果评价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质控和效果评估,通过对项目实施前后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找出工作不足并加以改进。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仔细梳理各阶段工作流程,为今后全面推开控烟工作提供有益的工作借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控烟是维护居民身体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多措并举,大胆创新,统筹做好各阶段工作安排,确保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分工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将试点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按照《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操作指南(试行)》(见附件)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成员单位按照《无烟单位评审标准》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等要求落实开展工作,持续巩固无烟环境建设。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凝聚共识,加强配合,通过新闻媒体、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试点项目工作政策及其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党员、单位职工和辖区居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试点项目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如意湖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将纳入健康贺兰考核范围,街道办要将试点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健康贺兰建设内容,把无烟社区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评价指标。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对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重工作实效,做好效果评价。贺兰县卫生健康局要坚持问题、目标导向,不断总结戒烟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失败案例原因,规范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在不同时期针对试点项目的进展、效果,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和书面反馈。

(六)加大项目支持,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县级财政保障,预配套试点项目经费90万元。贺兰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按照相关方案以以奖代补资金方式进行补助,各部门要对辖区试点项目情况,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落地见效。

附件:1.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团队绩效评价方案

      2.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戒烟人群干预奖励方案

      3.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10个服务团队名单

      4.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操作指南(试行)


附件1:

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

团队绩效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贺兰县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鼓励戒烟试点项目团队之间形成有效的合力及竞争力,大力提高全县全民控烟意识,降低人群吸烟率,按照“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无烟环境、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控烟宣传、提升健康水平”五位一体工作思路,根据《银川市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区戒烟试点项目组建团队情况,制定我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团队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戒烟试点项目,力争使我县人群吸烟率逐步下降,公众控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戒烟试点对象戒烟率≥20%,减烟率≥30%。

二、评价范围

如意湖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组建10个戒烟团队。

(一)团队评价方式(每个团队奖励7名工作者):将10个“2+1”团队和1个“3+1”服务团队整合,形成“3+4”奖励对象:形成每个团队奖励7名工作者,(3代表“2+1”团队,由1名社区党员、1名网格员、1名社区志愿者组成;4代表“3+1”团队,由1名社区戒烟门诊医生、1名社区心理医生、1名家庭医生和1名健康教育专干组成)。

(二)戒烟试点居民分布(每个团队帮扶5名戒烟试点对象):从如意湖辖区中选取50名有强烈戒烟意愿的吸烟者作为试点对象,重点为青少年、育龄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的人群。将筛选的50名戒烟试点对象分别分布到10个团队中。形成“7+5”(即:7名工作者帮扶5名戒烟试点对象)戒烟帮扶工作机制。

三、奖励标准及奖励机制

(一)奖励标准:全县50名戒烟试点对象,由市级及第三方团队评估后戒烟试点对象戒烟率≥20%,减烟率≥30%,须同时达标方可按照此办法奖励,不达标不予奖励。

(二)奖励措施

1.戒烟率评价方式:按照“7+5”帮扶模式,10个团队中,每个团队5名戒烟试点对象。团队戒烟率按照60%、40%和20%(团队戒烟率分别达到戒烟3人、2人和1人)进行奖励。

戒烟率达到60%,即戒烟3人,以奖代补资金3万;戒烟率达到40%,即戒烟2人,以奖代补资金2万;戒烟率达到20%,即戒烟1人,以奖代补资金1万。

2.减烟率评价方式:按照“7+5”帮扶模式,10个团队中,每个团队5名戒烟试点对象。团队减烟率按照60%、40%和20%(团队减烟率分别达到戒烟3人、2人和1人,减烟率首次戒烟登记到末次登记时抽烟数量减半)进行奖励。

减烟率达到60%,即减烟3人,以奖代补资金1万;减烟率达到40%,即减烟2人,以奖代补资金6000元;减烟率达到20%,即减烟1人,以奖代补资金2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大戒烟试点项目推进。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和富兴街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基线调查,对50名有强烈意愿的戒烟试点对象实行一人一档,摸清吸烟情况,及时跟踪随访、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及辅助监测,加大社区居委会社团活动,让戒烟试点对象有获得感。同时,按照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办法,建立对每个团队的监督体系,避免在戒烟试点项目中出现“假戒烟”情况。对参与试点项目工作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党员、医务人员、志愿者和主动戒烟的党员,在党员评星定级、单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明确分工,合理分配以奖代补资金。按照“7+5”帮扶机制,在戒烟率和减烟率达标的基础上,对涉及奖励的7名工作人员形成多劳多得、公平公正的百分制奖励,第三方评估后给出评估结果后兑现奖励。按照团队组长分配20%(团队组长可由团队中任意一名人员担任,不重复进行资金分配),社区党员、网格员、戒烟医生、社区心理医生、家庭医生、健康教育专干分配70%,志愿者分配10%的原则进行奖励(具体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奖励性分配)。

(三)加大保障,兑现奖励树立典型案例。县财政逐年加大投入,2022年投入卫生健康经费15万元(戒烟率和减烟率达标的基础上),用于激励戒烟试点项目推进中10个团队有效竞争力,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对连续一年在戒烟率和减烟率均未形成显著效果的团队实行淘汰制,末位团队取消激励性奖励。各部门要将戒烟试点项目成功戒烟案例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以戒烟示范带动全县戒烟工作,大范围内加大居民群众的戒烟意愿,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


附件2

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

戒烟人群干预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贺兰县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鼓励戒烟人群积极参加戒烟试点项目,大力提高全县全民控烟意识,降低人群吸烟率,根据《银川市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2﹞14号)和《贺兰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如意湖社区戒烟试点项目团队组建情况及初期筛选的50名意向戒烟试点对象,特制定我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戒烟人群干预激励方案。

一、奖励标准

如意湖社区试点项目50名戒烟试点对象分别在开始戒烟15天、30天、60天、90天及戒烟干预结束后(既成功戒烟)连续由专业戒烟服务团队及第三方评估后减烟率(戒烟率)显著下降并未出现复吸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措施

1.首次参与戒烟试点人员(送400元体检套餐):即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上腹B超或下腹B超、X胸片、CO测定、肺功能检查。

2.达到减烟(戒烟)15天(送150元健康大礼包):包括戒烟手册、戒烟处方、折扇、围裙、医疗包、保温杯、毛巾、卡包、公文包。

3.达到减烟(戒烟)30天(送200元健康大礼包):包括医疗包、保温杯、毛巾、卡包、公文包、雨伞、办公礼盒、笔筒、便携式购物车。

4.达到减烟(戒烟)60天(送400元健康大礼包):包括戒烟手册、戒烟处方、折扇、围裙、医疗包、保温杯、毛巾、卡包、公文包、雨伞、办公礼盒、笔筒、抽纸、休闲背包、便携式饭盒(三层)、高档厨房碗具、儿童行李包。

5.达到减烟(戒烟)90天(送500元健康大礼包+CO测定和肺功能检查):包括戒烟手册、戒烟处方、折扇、围裙、医疗包、保温杯、毛巾、卡包、公文包、雨伞、办公礼盒、笔筒、便携式购物车、抽纸、休闲背包、便携式饭盒(三层)、收纳箱、果篮、餐桌布、厨房收纳架、浇花皿。

6.戒烟干预结束后(既成功戒烟)(700元健康大礼包+400元体检套餐):包括血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上腹B超或下腹B超、X胸片、CO测定、肺功能检查;戒烟手册、戒烟处方、折扇、围裙、医疗包、保温杯、毛巾、卡包、公文包、雨伞、办公礼盒、笔筒、便携式购物车、抽纸、休闲背包、便携式饭盒(三层)、高档厨房餐具、儿童行李包、收纳箱、果篮、餐桌布、厨房收纳架、浇花皿、台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戒烟试点对象依存性。贺兰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试点社区要加强“2+1”和“3+1”专业戒烟团队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分工,做好50名戒烟试点对象建档、随访及跟踪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戒烟试点对象依存性,保障“六大套餐”奖励效果。卫健局要督促第三方评估团队,有效对减烟(戒烟)15天、30天、60天、90天及戒烟干预结束后(既成功戒烟)人群进行监测,确保奖励机制落实、落地。

(二)强化戒烟团队竞争力。每季度对50名戒烟试点对象所在团队实行评比制,按照减烟(戒烟)人群15天、30天、60天、90天领取奖励情况,10个团队进行公示评比,每个月戒烟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团队进行督导,对戒烟团队干预的戒烟试点对象较好的团队进行全县通报,形成初期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每季度,对减烟(戒烟)效果显著的团队取前两名按照“90天大礼包”团队每人进行奖励,进一步加大戒烟团队之间有效竞争力及凝聚力,激励戒烟团队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戒烟人群文化活动。街道办要牵头联合各部门,以戒烟试点为契机,加大戒烟人群多形式、多主题文化活动,根据年龄分层、时间分层、兴趣爱好分层及特长分层,激励戒烟试点对象潜力,让文化活动教练员排好班、值好岗,以“白天忙起来”“晚上留作业”等形式,让社区文化活动在戒烟试点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卫健局要协调第三方心理服务团队发挥心理健康讲座重要作用,在文化活动之余安排戒烟心理讲座,为戒烟人群在戒烟期出现的焦躁、焦虑等提供心理援助,进一步激励戒烟人群坚持戒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