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22010103337R/2023-001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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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名 称: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贺兰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
现将《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贺兰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整改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贺兰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贺兰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警示函》(银清洁取暖办函〔2023〕7号)文件精神,贺兰县逐项逐条梳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为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问题及意见要求,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推进贺兰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落实落地,把此次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着力解决反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贺兰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达到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的目标。同时,通过此次整改,全面提高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整改问题和措施
(一)农村居民煤改电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13544户,第一批申报任务9832户,与总任务相差3712户;按进度计划要求7月底前完成安装7544户,截至目前只完成安装2587台,安装量严重滞后。第二批任务计划未报。
督办要求:督促加快安装速度,按附表进度计划于7月底安装完成4957台,7月中旬上报第二批3712户的任务量。
整改措施:加快第一批项目安装进度,7月底前完成5330户,10月底完成10159户。7月20日前上报第二批任务量为4386户,8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初进场施工,12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同时,进一步摸排剩余可进行煤改电户数,任务摸清后,及时上报并予以实施,做到应改尽改。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贺兰县洪广镇等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贺兰县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反馈问题:2022年该项目已超额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由于计划补助中央资金有结余(原计划1950万元,实际已拨付1071.4万元),2023年度申请追加3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目前计划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完工项目未及时履行竣工验收手续,项目资料未及时收集上交。
督办要求:7月30日前完成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并按要求报备项目资料;2023年计划外新增超额任务于7月15日之前发布招标公告,尽快完成前期招投标程序进场施工。
整改措施:7月30日前完成金贵镇、暖泉农场及十一社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验收并按要求报备项目资料;8月中旬前进场实施贺兰县洪广镇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10月底前完工。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宁夏昊阳热力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反馈问题:2022年较原计划超额完成92.5万㎡。2023年计划15万㎡,第一批申报任务205.6万㎡。7月底应完成11万㎡,6月25日开标后至今未开工。
督办要求:7月底前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8月底前完成15万㎡的任务量。
整改措施: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三年改造任务涉及供暖面积215万平方米。2023年计划实施260万㎡供热管网改造,7月10日已进场施工,10月底完成改造。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宁夏昊阳热力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四)村镇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2.04万㎡,第一批上报任务0.39万㎡,与总任务量相差1.65万㎡。该项目6月9日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进场施工。
督办要求:7月中旬开工建设,7月中旬上报第二批任务,补齐1.65万㎡的任务差额。
整改措施:2022年已改造完成0.46万㎡。2023年计划改造面积0.4万㎡,7月12日已进场施工,由于设备生产企业根据改造面积生产设备,计划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剩余1.18万㎡的任务差额,已组织各乡镇再次摸排,7月20日前上报第二批任务,计划于8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初进场施工,12月底前完成改造内容。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金贵镇供热管网升级替代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41万㎡,第一批上报任务41万㎡,按计划至7月底应完成17万㎡,该项目尚未开工,目前处于立项报批阶段。
督办要求:2023年7月中旬完成立项报批等,7月底前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目前已编制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7月13日已完成立项报批,计划8月30日前进场施工,10月30日前完工。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六)贺兰县农村地区农房围护结构局部改造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12152户,第一批申报任务300户,与总任务相差11852户;按计划至7月应完成4860户,该项目现处于设计阶段。
督办要求:7月中旬上报第二批任务,补齐11852户的任务差额;7月底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2023年各乡镇计划对5271户农宅围护结构先期进行改造。目前常信乡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涉及1118户,计划于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同时将督促各乡镇再次摸排可进行围护改造任务数,确认总数后,以乡镇为实施主体予以改造。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七)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116万㎡,第一批申报任务2.683万㎡,与总任务相差113.317万㎡,任务量严重不足;目前完成2.4万任务量。
督办要求:7月中旬上报第二批任务,补齐113.317万㎡的任务差额。将目前已经摸排可以改造的项目尽快安排施工。
整改措施:因上报任务中56.26万㎡改造任务不符合政策要求(政策仅限于无外墙保温的老旧小区),无项目资金支持,无法实施,申请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56.26万平方米改造任务进行调整。其余57.44万㎡改造任务,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10月份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4年10月完工。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八)贺兰县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5.034万㎡,2022年仅完成0.15万平方米。总任务量相差4.834万㎡,2023年未上报该任务。
督办要求:7月中旬上报第二批任务,补齐4.834万㎡的任务差额。
整改措施:计划对常信乡各村部进行节能改造,涉及改造面积2万㎡。7月20日前,组织各乡镇再次进行摸底,确定改造面积后予以上报实施。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九)贺兰县农村居民太阳能供暖项目
反馈问题:2022—2023年总任务量2100户,2022年未实施;2023年仍未上报实施,项目停滞。
督办要求:7月中旬前补报第二批任务量,补齐总任务量2100户要求。
整改措施:因与煤改电煤改气户数重叠,建议调整指标,申请将该任务取消。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十)贺兰县乡镇电网建设项目
反馈问题:2023年未申报与农村“煤改电”项目同步实施的乡镇电网建设项目。
督办要求:7月中旬前补报乡镇电网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供电部门尽快对计划实施煤改电的乡镇村社进行电网扩容改造,7月底前深入各乡镇进场施工。
责任部门:国家电网贺兰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十一)贺兰县村镇公共建筑煤改气项目
存在问题:2023年仍未申报实施。
整改措施:计划对村镇公共建筑实施村镇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暂无煤改气需求。已申请将该任务进行调整。
三、组织领导
成立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说明如下:
组 长:李宗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德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哈霜莹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庆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局长
吴静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亚东 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贺兰分局局长
辛利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海升 县审计局局长
李鹏飞 习岗镇镇长
汪 洋 金贵镇镇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仇国磊 洪广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管委会书记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场长
孙立峰 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耀男 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经理
尹 湘 凯添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贺兰县住建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贺兰县住建局局长刘德彬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和督导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研究处理冬季清洁取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清洁取暖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推进。
县住建局:积极对接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做好各类项目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县发改局:统筹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新增气量资源协调保障;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学校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拨付中央专项资金,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县级配套资金来源,联合审计部门依法进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项目选址、用地、规划手续。
县卫健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等建筑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审计监督。
各乡镇(场):进一步加大镇域内能够纳入清洁取暖项目改造内容的调查摸底,及时申报改造项目,负责组织本镇域内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同时紧密对接县住建局,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贺兰分局:负责对空气质量进行重点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完成区市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
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负责清洁取暖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作。
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峰谷电价及农村地区电网扩容改造工作。
凯添天然气公司:负责天然气主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上游气量,确保管网布局合理,气源充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洁取暖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所在,从全县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整改工作的理解,提高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既要明晰整改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又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作,坚持系统化安排、项目化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在任务申报、工作进度、组织实施、验收交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指导,确保每项节点任务落实落细,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附件:关于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贺兰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