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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22010103337R/2024-0015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8-23
责任部门: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8-23
名 称: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金贵镇:

现将《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3〕1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189号)文件要求,金贵镇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一、金贵镇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金贵镇位于贺兰县东南部,毗邻银川城东,与兴庆区通贵乡、掌政镇和大新镇接壤,北邻贺兰县习岗镇。区域内道路纵横交错,贺兰山路、银通公路、银佐路、金河大道、丰庆路横穿东西;新京藏高速、滨河大道、金京路、如意大道、新109国道纵贯南北,形成“五纵五横”路网。距银川汽车南站约12公里、距银川河东机场约20km,有公交赶集专线直达,交通、物流发达,出行便利,已全面融入银川市“半小时经济圈”。镇域面积124.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6万亩,设施农业种植面积(包括复茬)26757亩,辖12个行政村,160个自然村,常住人口2.1万人,是银川市的“菜篮子”和“米袋子”。金贵镇先后荣获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强镇、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环境优美乡镇、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基础条件。金贵镇立足康养商贸休闲小镇定位,紧抓全县“2226”产业发展建设机遇,金贵镇“五大振兴”稳步推进。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发展优质瓜菜,建成银河村、雄英村、银光村、汉佐村、金贵村、江南村六个现代蔬菜种植示范园,打造潘昶村、红星村、汉佐村露地瓜菜示范园3个。全镇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5万余亩,设施温棚6437栋,其中二代日光温棚4666栋,大中小拱棚11373栋,设施瓜菜种植面积1.6万余亩。产业链条完善,建有规模化瓜菜生产园区6个,集约化育苗中心2个,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5万元/人以上,土地产出率达到4200元/亩。金贵镇农产品认证数量共37个,其中绿色食品认证12个。初步建立起以金贵大集、牡丹花乡、康养小院为核心的康养商贸体系。人才力量不断积蓄。不断深化“两个带头人”工程,推广“导师帮带制”,锻造过硬基层人才队伍,培育实用人才163人,每个村配备乡村振兴专干一名,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乡风文明塑形铸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三级阵地实现全覆盖,将设施蔬菜产业与乡村旅游相结合,银河村民宿、长河书院、金银滩红色展览馆、村党史馆、党员示范基地穿点成线,打造个性特色实践基地,建设银河村文化长廊、百姓大舞台、文化服务中心,使农民群众能更便捷地获取优质文化资源。人居环境成效显著。重点打造关渠村人居环境整治标杆村和雄英村、金贵村示范村,2023年全面完成了12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762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5%,自来水、电力、网络普及率100%,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100%,江南中心村、长河新村实现天然气100%入户,小城镇区域内实现天然气集中供暖,银河、保南等11个村4800余户完成煤改电项目,已建成农村污水泵站9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8%。组织强化凝心聚力。积极探索跨村联建机制,形成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新机制,依托“导师帮带制”和产业基地,打造连片协同产业发展集群,建立“党组织+村集体+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基层组织引领乡村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短板弱项。产业振兴方面。产业结构层次不高,蔬菜产业是金贵镇主导产业,但农业大项目储备和投资后劲不足,特色优势品牌影响力还不够高,农业品质提升、品牌建设亟待加强;乡村产业关联度较低,融合深度不够,仍处于产业链末端,尤其三产开发缺乏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环节短板弱项多,中小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产品较传统、附加值低的问题,大多停留在简单的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不够。人才振兴方面。随着现代农业的纵深推进,农村劳动力正全面进入总量短缺和结构短缺并存阶段,农业从业队伍后继缺人问题突出,尤其农村研究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实用型人才、技术型人才不足。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趋势显现,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劳动力出现结构性短缺。文化振兴方面。各村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能力均有待提升,金贵大集文化潜力和金贵堡老街历史文化资源挖掘还不够。宏佛塔(王澄塔)、牡丹花乡、黄河玉米村、金银滩云成体验馆、兰健欢乐谷等文化品牌打造仍然存在短板,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与文化产业等一二三产融合仍需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惠民工程、村规民约持续推广等还需发力。生态振兴方面。在先行区建设中统筹推进生态系统治理能力上有待提升,小城镇居民清洁能源供应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还未实现全覆盖。组织振兴方面。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领域仍有短板。公众和社会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程度普遍不够,乡村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不足。青年党员和青壮年外出务工逐年增加,农村人才流失普遍存在。

二、试点目标和预期成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的重托,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聚焦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发展目标。一是产业兴旺更有成效。全镇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订单农业覆盖面达到60%以上,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1%。二是生态宜居更有成效。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发挥黄河自流灌溉和贺兰山生态屏障自然优势,建设绿道绿廊绿网,治理河湖湿地生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比例;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户改厕”普及率达95%以上,实现小城镇和中心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打造塞上乡村乐园;争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三是乡风文明更有成效。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及奢侈浪费、薄养厚葬、攀比炫耀等不良风气基本扭转,健康生活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基本树立,文明村达标率达到80%。四是乡村治理更有成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智慧金贵建设,通过大数据信息管理手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生活富裕更有成效。农村经济呈现新格局,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多样化,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2024年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在7%以上,10个村村集体经济突破百万元。到2025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万元,实现11个村村集体收入达到百万元,全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2300万元。

(三)总体思路。一是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完善金贵镇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着眼长远,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产城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二是坚持以项目建设为带动。牢固树立“项目建设是乡村振兴主引擎、硬抓手”的理念,紧盯国家、自治区政策投向,谋划储备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补齐抓项目扩投资的短板和弱项,切实提高项目支撑带动乡村振兴的成效和实绩。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改革创新贯穿示范点创建全过程,把示范点作为政策创设、制度创新的集中地,破除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制约,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和各类主体活力,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四是坚持以人才强镇为保障。聚焦本土人才资源,发掘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聚焦人才合作模式,提供乡村振兴智力支持,聚焦人才引进平台,注入乡村振兴产业动能,聚焦人才教育培训,补齐乡村振兴能力短板,构建乡村人才留得住、引得来、会创业、带动强的新格局。五是坚持以科技信息为支撑。把数字化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突破口,推动数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产业发展、民生服务、乡村治理,推动产业发展智慧化、民生服务便民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发展,以数字赋能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是坚持以群众幸福为目标。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示范点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群众持续增收,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发群众参与示范点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预期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通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促进金贵镇城郊农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农业生态功能得到加强,产销两旺。商贸休闲旅游观光成为促进乡村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商贸休闲观光旅游和瓜菜产业收入占农业收入比重提升,商贸休闲观光旅游收入和瓜菜生产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支柱。到2025年底,康养旅游休闲观光小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200万人/年接待能力,康养旅游休闲观光收入2500万元,同时全镇瓜菜面积保持6.73万亩,瓜菜总产量达到16万吨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271元,比2023年农民人均增收3198元以上。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全镇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优质中高端农产品的保障供给能力明显增加,冬季瓜菜供应量占全县总量的15%以上,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5万元/人以上,土地产出率达到4200元/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全镇农业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显著提高。通过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金贵镇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建设及乡村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民就业更加充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安居乐业,乡风文明,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繁荣,人口分布更加合理。三是生态效益显著提高。通过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引导镇域产业布局调整,使瓜菜产业聚集起来,光热水土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在瓜菜标准化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有机肥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了农业生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农村环境优美,天蓝、水清、地绿,农村更加宜居宜业。

三、建设内容

2024年—2025年项目规划思路和重点:贺兰县金贵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期2年(2024年—2025年),根据示范点产业优势、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按照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振兴五大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短板弱项,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整治、保障体系健全、文明建设推进等建设,使示范点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文明建设、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全力打造全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

(一)围绕产业振兴,点燃乡村发展引擎。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形成种植、加工、销售、生态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具有金贵特色的菜篮子基地、休闲农业基地、三产融合基地。

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稳定粮食产业规模。强化“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严守全镇10万亩耕地红线,保证粮食种植5.5万亩以上;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1万亩以上,改造中低产田0.6万亩以上,农业生产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提升蔬菜产业质效。打造汉延渠系现代农业产业带,稳定设施温棚1.6万亩,改造提升老旧温棚1000栋,新建潘昶村等村设施温棚50栋,稳定红星村、潘昶村、汉佐村、保南村露地瓜菜基地2万亩。做大银河村、金贵村、雄英村等蔬菜育苗中心3个;依托自然之星、鲜丰农业、宁夏合丰祥农业企业,打造有机蔬菜种植基地6个。

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打造蔬菜集采集配中心。实施潘昶村蔬菜现代集配中心项目,建设江南村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二期)和关渠村冷库等项目,提升鲜食果蔬保鲜贮藏能力。二是培育社会经营主体力量。2025年,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120家,发展家庭农场15家,推广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新型经营模式。三是盘活运营集采集配中心。主动对接银川市商贸、物流、加工产业转移,有序有效盘活银河村、联星村、雄英村等乡村商贸和集采集配中心,促进镇区商贸物流产业发展。

拓展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打造乡村康养产业。通过土地要素改革引入社会力量、人才、技术等发展要素,加快金贵镇健康养老中心、九禾庄园、“金贵堡”老街文旅综合体二期等文旅康养项目建设,建设九禾农业田园综合体1000亩,支持关渠村做好“民宿+”“旅游+”业态。2025年,金贵镇健康养老中心、九禾庄园、“金贵堡”老街文旅综合体二期文旅康养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打造市民近郊旅游基地。二是打造乡村农旅融合基地。打造采摘康养游、亲子欢乐游、乡村文化体验游等农村旅游线路,重点支持牡丹花乡、黄河玉米村、兰健欢乐谷、金银滩云成体验馆等农旅项目发展。三是改造提升金贵网红大集。依托网红大集人气优势,对金贵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集市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改造集市电网、气网,新建农副产品交易大棚,拓展美食街区、农产品交易区、牲畜家禽交易区等多个经营区,集聚全县特色美食展销营销,举办美食文化节等活动,提升金贵大集品牌效应,让中国味、宁夏味、贺兰味、乡土味更浓。

(二)围绕文化振兴,培育精神文明风尚

推动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开发建设市民农园、亲子乐园、民俗观光园等休闲园区,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休闲、康养产业一体化经营。到2025年,建设“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2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200万人次。

加强乡村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开展先进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发挥老年大学、老科协及乡村文艺队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举办集中性文明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50场次。开展传统节庆活动,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打造文化宣传载体,沿着金京公路、新京藏高速、城镇主干道营造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提升村级文化主题广场6处。培育“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典型,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开展文明村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让群众学有榜样。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身边致富能人和带头人举办专题讲座。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树立健康生活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

(三)围绕人才振兴,提升农民致富本领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外出人才返乡投身乡村建设,重点培育能够掌握一定现代农业技术,从事或指导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农民300人。到2025年,打造导师帮带乡村振兴点5个,培育致富带头人200余名,招引乡里菁英80名。

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就业需求开展家政服务、手工编织、蔬菜种植、特色瓜菜繁育实用技术、电工、焊工、挖掘机等分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每年举办4次专业技能培训会,至少培养新型技术农民500人次。

实施劳动力就业转移。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介绍岗位、联系工厂、小额信贷等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抓好“铁杆庄稼保”征缴扩面,实施移民小额信贷、妇女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整体稳定。每年至少组织现场招聘会2场次;依托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劳务协会,转移劳动力4000人次以上;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弱劳动力就业。

(四)围绕生态振兴,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加快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农村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组织实施农残膜回收、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分布式清洁能源网络,实施分布式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打造农村清洁能源示范点2处,农村电能能源在农村消费中同比增长8%。实施有机肥堆肥项目2000亩。到2025年力争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处置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5%,村容村貌整治成效明显。

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结合滨河水系连通、水资源调配、岸线划界确权、河湖空间管控、水环境治理等,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确保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促进恢复河滩湿地系统,构建滩河林田草综合生态空间。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和黄河护岸林,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严格河湖管理三级网格化责任落实,巡河率达100%,重点开展第二排水沟、滨河水系、四三支沟、银新干沟等河道清淤整治,巩固提升河湖沟道整治成效,水质达到自治区Ⅳ类标准。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关渠、银河示范类庄点,推进雄英、潘昶、联星等提升类庄点面貌焕然一新。推动2000户农村清洁能源改造替代项目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覆盖率达到95%。加大厕所革命、持续拆违拆危、组织做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提升积分制管理水平,健全“美丽庭院”评比等激励机制,实行红黑榜曝光,激发党员群众自治共治动力。2025年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五)围绕组织振兴,建强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建强基层党组织。全力抓好“一抓两整”创建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每个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40岁以下人员。培育党员队伍,注重从优秀青年、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回乡创业青年中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占比不低于50%,源源不断地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储备后备人才。到2025年,全镇各村党支部全部为三星级党组织及以上,其中四星级党组织70%以上。

做强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一核”职能,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多元”力量,依托现有农业生产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带动集体经济增收,采取支部引领、村企合作、多村联合的形式,重点发展蔬菜种植、仓储冷链、设施温棚、休闲农业等产业,通过自主经营、集体资产入股等形式,为每个村至少培育1—2个主导产业。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百万元村达到10个。202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300万元以上,实现11个村村集体经济达到百万元。

发挥支部引领乡村治理。坚持“塞上枫桥”基层治理法治化,坚守社会风险防范底线,发挥基层党组织体系优势,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加强公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监管。织密“警格+网格”融合工作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行业乱象。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教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资金使用管理

(一)总体要求。自治区财政对确定的示范点实施定额补助。突出财政奖补资金的公共属性,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改善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和生态宜居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够尽快建设的项目,所有财政资金(包括补助到企业的资金)都要明确到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得用于购买大额生产资料、人员报酬、工作经费等支出,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衡照顾。

(二)投资及资金筹措。规划期内实施项目40个,概算总投资7.91亿元(含2023年续建项目),包括政府类投资3.18亿元,社会投资4.73亿元。2024年—2025年两年创建期内投资额5.78亿元,具体包括政府投资2.86亿元,社会投资2.92亿元。其中:产业振兴类项目20个,总投资2.64亿元(政府投资0.90亿元,社会投资1.75亿元),占总投资45.7%;生态振兴类项目12个,总投资2.04亿元(政府投资1.90亿元,社会投资0.14亿元),占总投资35.3%;文化振兴类项目3个,总投资1.03亿元(社会投资1.03亿元),占总投资17.8%;人才振兴类项目3个,总投资0.01亿元(政府投资0.01亿元),占总投资0.2%;组织振兴类项目2个,总投资0.05亿元(政府投资0.05亿元),占总投资0.9%。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总投资7.91亿元,创建期内总投资5.78亿元,争取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5亿元,地方财政整合各类资金2.36亿元,撬动社会资金2.92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等相关项目。

其中2024年实施36个项目,年度总投资3.74亿元,具体包括政府投资2.16亿元,社会投资1.58亿元。其中:产业振兴类项目17个,总投资1.66亿元(政府投资0.65亿元,社会投资1.01亿元),占总投资44.4%;生态振兴类项目12个,总投资1.53亿元(政府投资1.50亿元,社会投资0.03亿元),占总投资40.9%;文化振兴类项目3个,总投资0.53亿元(社会投资0.53亿元),占总投资14.2%;人才振兴类项目3个,总投资0.01亿元(政府投资0.01亿元),占总投资0.3%;组织振兴类项目1个,总投资0.01亿元(政府投资0.01亿元),占总投资0.3%。

2024年示范点资金使用计划:此次下达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分配至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个,共计950万元,资金占比31.7%;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共计2050万元,资金占比68.3%。

示范点创建所需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解决,大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财政渠道资金,形成集聚效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建设。

(三)资金资产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严格资金审核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对项目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行,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示范点资金绩效管理小组,对项目政策相关性、财政投入合理性、成本控制有效性、产出投入有效性及群众满意度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既符合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又符合试点要求和贺兰县实际,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改善农村生活和生态宜居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冷凉蔬菜产业链条短、乡村振兴人才匮乏、乡村文化资源挖掘不足、乡村治理效能偏低等问题。

全面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运营规范、权益分配合理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对政府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确权到相应的建设主体,对主要由村集体投入资金建设的项目以及奖补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按资金投入比例划拨村集体。严格资产管理,贺兰县财政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确权等工作。因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导致项目资产权属变更的,应及时履行审批及资产移交手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示范点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由金贵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划拨形成的村集体资产及时清查盘点,记账录入“三资”管理平台,规范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

五、示范点建设周期及工作安排

金贵镇示范点建设周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共计2年实施完成:

1.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方案,落实项目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做好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设计,开展宣传动员,凝聚各方力量。

2.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对照创建目标任务,严格乡镇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合力推进示范点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3.申请验收阶段(2026年1月—2026年5月)。按照自治区规范要求,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请自治区考核验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贺兰经验模式,形成贺兰县示范创建典型案例推广应用。

六、管理运营机制

(一)建设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金贵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示范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出台加快示范点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示范点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农民贷款门槛,提高审批速度和效率。建立不同贷款对象、期限、用途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正确评估贷款主体风险状况,加大支农力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逐步完善农村信贷管理机制。扩大农村金融产品和覆盖范围,满足“三农”金融需求,做好政策引导,完善担保机制,优化担保业务流程,完善抵押方式,探索开展宅基地、设施温室、林权抵押贷款,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以区市县制定的各项政策为指引,引导农村资金回流,确保农民存入的资金切实投入到乡村振兴中。制定信贷导向,健全贷款制度,用优惠条件吸引金融机构将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建设;建立专项补偿基金,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减少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金融损失,保证农村信贷资金安全。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成效纳入金贵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方案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和重要任务,以任务书、路线图、工期表的形式落实责任到人,细化进度和要求,确保创建质量和效果。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联合审查等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严肃项目实施纪律。建立项目主体公开制度,规范企业实施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试点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为迎接自治区试点工作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四)建立广泛的宣传推广机制。加大示范点创建宣传推介力度,深化与各大媒体合作,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的优势条件、重大意义、政策利好及运行机制,吸引区内外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进驻,努力营造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参与示范点建设的浓厚氛围。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工作思路,积极培育、总结、宣传示范点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级各类经营主体参加全国农博会、农洽会等重大节会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宁夏品质中国行、全国知名经销商走进宁夏等宣传推介活动,广泛推介特色优势农产品,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建立精准的风险防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金贵镇要积极防范项目组织、管理及信息安全等各方面潜在风险,及时开展风险识别、预警及合规管理。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投资规模和计划内完成建设任务,加强项目后期管理,确保运营可持续。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确定的实施进度和要求进行。建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支付,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超项目支出范围等情况发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纪委履职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安全推进。

七、负面清单

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举债搞建设,留有资金缺口,形成政府隐性债务和新增村级债务;不搞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搞“形象工程”。

奖补资金不得挪作实施方案内容以外的其他用途。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本息,不得用于“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建设,不得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等。

附件:1.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规划项目表(2024—2025年)

      2.贺兰县乡村振兴示范点2024年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