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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解答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相关部门:

为积极主动做好惠企政策解读,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提振企业信心,全力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决定成立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解答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普光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宗怀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哈霜莹   县发改局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  翠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德彬   县住建局局长

吴静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国兵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马  军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专班统筹做好全县各类惠企政策解读解答工作,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等对政策的知晓、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马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结合落实中央、区市最新政策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惠企政策解读,转办办理社会群众、企业对各级惠企政策的咨询工作。

二、工作机制

1.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各类最新政策解答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公众政策知晓率。

2.从专班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会各界对本行业、本部门的惠企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具体联络人员名单和公开电话附后,公开电话将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示。

3.针对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问题实行分类处理、闭环管理、领导审批制度。一是通过公开电话咨询本单位的政策问题,由联络员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解答,并做好电话解答登记工作。二是通过电话咨询专班办公室的政策问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登记,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分类交办至各成员单位,形成解答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审定后,由专班办公室对外发布解答。三是通过政府网站、12345平台等渠道咨询的政策问题,按照群众网络投诉咨询办理程序予以办理解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把惠企政策解答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稳定经济大盘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各类惠企政策解答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政策解答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部门、本行业政策解答工作负总责,进一步细化政策解答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办事材料,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类政策解答、政策咨询工作如期完成、及时答复。

(三)强化督导督办。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各类政策的学习和问题研究,做好业务培训,做实宣传引导,提升解答、办理工作能力。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政策解答工作开展督查,对政策解答工作不积极,答复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将以干部作风整治线索移交至全县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时扣除季度绩效考核分。

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解答工作专班实行席位制,出现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等情况时,由继任同志继续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解答工作专班联络员名单

1.专班办公室(政府督查室):

公开电话:0951—8061986

联络员:李元润

2.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公开电话:0951—8060333

联络员:胡洁

3.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电话:0951—8061693

联络员:李菲

4.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电话:0951—8081668

联络员:林夏欢

5.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电话:0951—3873283

联络员:马金霞

6.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电话:0951—8061432

联络员:韩倩

7.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电话:0951—8061446

联络员:吴昊

8.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电话:0951—8081250

联络员: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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