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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自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提高贺兰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根据《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2018—2020)》(宁教基[2018]13号)和《关于普及高阶段教育工作市级验收的通知》(银政教督办[2018]15号)文件精神贺兰县组织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全面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经自评,贺兰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最终量化得分为97.3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7%,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其中户籍为贺兰县的高中阶段适龄人口(16-18周岁)8293人,在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注册)就读的学生7767名。

现将贺兰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银川市、贺兰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反映。

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888720贺兰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065910传真8061427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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