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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贺兰县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解决教育“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治理时间、治理重点及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治理时间

2023年2月至10月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维护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在招生入学等教育政策落实方面充当掮客、收受礼品礼金和行贿受贿等问题。学校打着“自愿”幌子,乱设项目、乱收费,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违规设立快慢班、重点班、教改班等;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高考移民等问题。学校在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岗位晋级、评优评奖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审查不严等损害教师权益等问题。

(二)整治教育项目及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在物资采购、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等方面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交换和违规出租出售变卖学校资产等问题。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或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财经纪律,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虚列虚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资金,超进度、超需求突击拨付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违法管理资金等问题。

(三)整治校外培训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从事艺考辅导企业及中介组织未纳入监管平台,学科类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收费标准或公示收费项目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间和限定金额;预收费未全部纳入银行监管,使用非监管账户收费;无正当理由拒绝学生及家长退费要求,收取培训费用后恶意终止办学“卷钱跑路”;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教育培训虚假广告等情况,重点治理校外机构培训审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整治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及家长的行为;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在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散布不当言论;与学生及家长交往不当、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失范等问题。

(五)整治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学校不按规定足额安排教学计划,未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不按规定听课、评课和参加教研活动,未按规定承担教学任务;教师队伍管理不规范,存在“小病大养”、评上高级职称后脱离教学一线“躺平”行为等问题。民办学校理(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校长履职不到位,教师配备不达标;民办学校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干扰学校办学秩序或者干预学校决策、管理;民办学校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办学,超计划违规招生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在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项目及资金管理、校外培训监管、师德师风等方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对学校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支教人员等编外工作人员管理不严、在编不在岗发放工资、津补贴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1-8082805、0951-12388

举报网站:

http://ningxia.12388.gov.cn/yinchuanshi/helanxian/m/

来信请寄:贺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50200

来访请到:贺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贺兰县光明西路5号)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贺兰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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