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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贺兰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治理重点及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治理时间

从2023年起,为期三年。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乡村振兴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市县党委相关工作要求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缺乏担当、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治理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不到位;“一把手”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指定亲友、特定关系人承包工程项目等问题。

(二)治理乡村振兴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种粮补贴、农机购置、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等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公示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党员干部与企业负责人沆瀣一气、内外勾连,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三)治理资金使用不合规、项目资产闲置浪费、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重点治理管理使用衔接资金不严格,截留、挪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资产管理缺失,后续运营维护不到位,资产流失或被侵占;项目审批审核验收把关不严格、程序操作不规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享受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企业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重建轻管等问题。

(四)治理乡村振兴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治理贯彻落实区市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不到位;政策不熟悉、情况不掌握,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不到位;督查考核脱离实际,表格多、检查多,工作留痕机械化;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公益性岗位管理不严格,优亲厚友、人情安置;脱贫人口就业、收入数据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派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和指导不够,监督管理不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等问题。

(五)治理基层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凝聚力、执行力不强,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管不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农村文化建设思考不够、措施不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重投入轻管理;平安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村霸”欺压百姓、垄断集体资源、控制侵占集体利益;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六)治理乡村振兴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重点治理乡村振兴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执行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不严格;到基层调研走过场,了解真实情况不经常,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深入;落实区市县党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不整改,虚假整改、材料整改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1-8082805、0951-12388

举报网站:

http://ningxia.12388.gov.cn/yinchuanshi/helanxian/m/

来信请寄:贺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50200

来访请到:贺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贺兰县光明西路5号)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贺兰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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