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6月14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贺兰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4年7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贺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4月8日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领域、全方位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体系。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建立清单、台账管理,全面推进问题整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也同步分别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系统推进。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机制有机结合,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迅速核查、整改落实;针对需长期坚持、建章立制的问题,及时完善责任落实闭环机制,进一步堵塞漏洞,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方面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结合“政治监督深化年”活动,发现并督促“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部门(单位)及时整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落。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针对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不够明显、宁浙电商创业园发展水平还不高、群众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一是制定《贺兰县促进工业和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持续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二是深入推进“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行动,实行县处级领导包抓制度,全力以赴抓进度、抓投资。持续发挥“园区+协会+中心+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电商创业园企业入驻招引力度,2024年全县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35.8%。三是不断探索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依托“优化订单合作”“托管收益联结”等联农带农机制,就地吸纳村民就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41家,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经营效益。
(3)针对“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还有短板”的问题:针对特色产业发展缺乏后劲,“六优”产业发展存在差距问题,加快打造特色产业聚集区,成功申报百瑞源为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助推塞尚乳业等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育规上新型材料企业26家,成功获评工信部全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打造图兰朵葡萄酒小镇,成为贺兰山下酒旅融合新地标。成功养殖斑节对虾、大黄鱼,“海鱼陆养”开辟水产养殖新路径。聚焦赛事经济,成功举办全国“村钓”邀请赛、宁夏青少年马术锦标赛等,2024年全县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成功举办两届汽车文化展,鑫世纪广场成为汽车文化新地标,小米首家宁夏交付中心建成开业,2024年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25.5%。
(4)针对“生态环境治理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开展河湖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及“三池两坝”改造。实施三二支沟、第三排水沟清理整治工程,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黄河干流贺兰段稳定保持Ⅱ类进出。二是开展违规采矿专项整治,目前未新发生盗采砂石、破坏草原现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与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
(5)针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还有弱项”的问题:一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五大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深入开展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带动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2%。二是运用多村联合、村企联姻等六种模式促进村集体和群众增收,2024年共有3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百万元。深入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三是针对农村改厕存在不足的问题,分年度制定整改计划。2023年、2024年整改任务已完成,剩余问题厕所整改任务计划于2025年完成。
(6)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石榴籽直播间”、民族团结进步月等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组织千名青少年开展跨区域交流活动,成功培育三小“红星少年”、永兴村“黄河金岸人水亲”等示范品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活动,打造“金河红纽带”“六邻如意”等“一家亲”互嵌式社区,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7)针对“‘六权’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扎实落实“四水四定”工作要求,兴庆区与贺兰县交界区域积水点改造工程建成通车,再生水主管网与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联通,管道再生水可用于沿线绿化灌溉。二是大力推进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入选全国典型示范案例。积极推进山林权与碳排放权改革融合衔接,探索“一元碳汇”,发放银川市首张集体林票。三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高效节水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33万亩。四是加快推进“三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待项目完工后完成整改任务。
(8)针对“‘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园区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司”工作方案》,推动社会事务100%剥离移交到位,赋权审批事项全面承接,加速发挥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贺兰县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等制度,组织召开3次民营企业纾困座谈会,“一企一策”解决问题44个。
(9)针对“统筹发展和保障民生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银川市北塔中学托管贺兰七中,成立德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贺兰十一小、贺兰七中投入使用,顺利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考核。二是加快医疗健康总院实体化运行,县中医医院、人民医院获评二甲医院,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三项指标均稳步提升。三是新建常信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特困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四是大力开展物业提升三年行动和“123”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无物业小区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10)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还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五大专项行动,完成2024年4月底排查出的安全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燃气管道、九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二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县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改善消防安全质量,防范火灾隐患。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餐”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高度重视全县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整改工作,综合整改率为70.62%。
(11)针对“政府债务化解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核定,2023年年末债务率处于安全区间。2024年底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2)针对“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行政争议较多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机制,开展征地拆迁、债务化解集中培训3次,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依托贺兰县综治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诉前多元调解工作,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全县新收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率为84.9%,同比提升7.5%。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及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提前五个工作日审批报备及“三审三校”制度,有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4)针对“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贺兰县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县委坚持定期听取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动态掌握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15)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严格落实《贺兰县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细则》3项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管理,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6)针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的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县纪委四次全会,制发《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分层分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拒腐防变能力。
(17)针对“推动巡察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办结,对相关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加强纪巡联动,持续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办理。
(18)针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还有差距”的问题: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建立专门整改台账,按照“销号”“持续整改”“转常态工作”三类进行分类,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作为研判管党治党、政治生态的重要参考,进一步促进反馈问题整改见效。
(19)针对“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县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定期专题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0)针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关不严,填写不规范,要素不全”的问题:按照“一人一档、实事求是、动态更新、安全保密”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确保各要素应填尽填。
(21)针对“政治监督缺乏具体化措施,质效还不够高”的问题:以“政治监督深化年”为抓手,建立贺兰县《2024年政治监督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针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进行政治监督还不足的问题,将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纳入政治监督,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问题。
(22)针对“查办案件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建立案件办理动态管理台账和“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协同联动办案模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能力水平。
(23)针对“抓廉政警示教育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震慑作用还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以实施“廉洁文化启智润心”工程为抓手,构建“一中心两展馆三阵地”廉洁文化矩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作用。二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统揽,开展“纪委书记讲条例”、廉政宣讲团“巡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廉政警示教育实效。三是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责任。
(2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针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缺失的问题,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谈话,深化派驻监督认识、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二是修订《贺兰县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构建分区协作、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25)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存在问题的乡镇及时下发督办函,要求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目前,7个乡镇场(街道)纪(工)委“2+1”工作机制均已落实到位,进一步充实壮大基层监督力量。
(26)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深入开展“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和相关要求。排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投诉平台群众反映问题以及审计监督、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干部作风提升工作,督促各党组织积极履职尽责。
(27)针对“村级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严肃执纪问责,对65个行政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2轮次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设立“小金库”、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线索。二是坚持惩治震慑与警示引导相结合,选取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对各乡镇(场)党员干部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三是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突出“选优配强”标准,对村党组织书记定期进行备案、联审,从严把好村“两委”班子入口关,从源头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
(28)针对“个别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的问题: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作用,定期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三公”经费执行过快的单位发放提示函,要求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防止出现超预算执行情况。
(29)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坚持“先预算、后采购”原则,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尽编。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清理、透明度评估及“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方面
(30)针对“班子成员解决分管领域问题的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深入实施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级抓好党员干部全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解决实际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针对个别干部工作作风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动态更新“红黄榜”干部库,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干部能上能下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3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从严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完善党建责任落实闭环机制和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将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2)针对“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健全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33)针对“干部选用还不够精准,个别岗位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基本信息库,常态化开展无任用考察推荐,进一步提升考察精准度和人岗匹配度。深入“百日攻坚战”、项目建设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深化运用“两榜四机制”,识准用好干部。
(34)针对“人才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全县人才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安排部署全年人才工作。二是推进落实自治区“人才政策落实年”“才聚宁夏1134行动”及“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全方位做好人才“引育用留”各项工作。三是持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及时兑现高精尖缺人才及创新型大学生生活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尊才、重才、爱才氛围更加浓厚。
(35)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谨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6)针对“统筹用好职务职级资源还不到位”的问题:梳理全县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核定职数及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稳妥有序推进职级和等级晋升。
(37)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得还不实”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汇报。不定期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压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举办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38)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以县委组织部示范培训、各党(工)委兜底培训的方式每年对党务干部全覆盖培训,推动党建基本制度落实。针对巡视反馈的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党建制度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严把程序关、严抓管理关,确保基本党建制度规范执行。
(39)针对“个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建立“六个一”包抓工作机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目前,金贵镇保南村已完成软弱涣散村摘帽,正在整顿提升。扎实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对全县65个行政村开展中期评估,切实推动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组织领航定向和推动引领的核心作用,高标准打造习岗镇新平村、金贵镇银河村2个党建示范点,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
(40)针对“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还不够平衡”的问题: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和“两抓两增”工程,制定“两企三新”党建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规则,新成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0个,社会组织党组织9个,在住建等6大领域设置党建工作指导站,党的工作做到全覆盖。探索形成凯晨电气等“红色车间”经验做法,成功申报银川市“两企三新”党建项目,非公组织和新兴领域党建水平稳步提升。
四、在巡视、环保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41)针对“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正在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42)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还有‘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用水管理’‘十四五’用水效率指标’‘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5个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四水四定”原则,规范取用水行为,保证全县水量分配在自治区指标内。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强化末级渠系巡查管护等工作,规范水费收缴管理。二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管,成立“两高”项目摸排整治小组,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全县无新增“两高”社会投资项目。三是加快推进碳澜农残膜回收利用、建养建筑新材料生产等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全县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今后,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需要长期整改、巩固提升的问题,健全完善行之有效、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更好把整改成效转化为认知成果、工作成果和实践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60699。邮政信箱:贺兰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303室),邮政编码:750200。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