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贺兰县建立招投标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等15名业内人士作为贺兰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社会监督员,并颁发聘书。特邀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两年,在聘任期内,特邀监督员参加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了解收集有关招投标的信息,向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发现的问题。同时,可对我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招投标行政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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