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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1234”工作法 全力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05-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贺兰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营造严的氛围,以“1234”工作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一条主线。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这条主线,不断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制发《贺兰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将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作为全县2023年政治监督重点,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督促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高标准启动开展为期3年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乡村振兴领域6类30项重点问题,研究制定自查自纠、线索“起底”、巩固提升等14条具体措施,建立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共同负责、共同推进的“双组长负责制”,不断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基础。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扎实开展“一领域一专项”。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立足乡村振兴涉及面广、内涵丰富的实际情况,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上下功夫,聚焦各行业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关注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一领域一专项”行动,以监督、监管责任同向发力,不断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二是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始终把狠抓案件查处作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措施,健全完善“室组地”协作办案机制,落实乡镇场纪委“2+1”工作机制,坚持新线索即查快办、老问题清仓见底,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微腐败”问题。对近3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梳理问题线索121件,给予诫勉问责21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

开展“三查”行动。一是推动各责任单位深入自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围绕“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抓好问题纠治。二是督促行业部门集中排查。督促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聚焦全县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底数、确权移交、收益管理等7个方面内容,对全县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帮扶项目资金和就业帮扶车间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清查资料、实地核查、问题整改等方法步骤,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安全运行、持续稳定发挥效益。三是纪检监察机构常态化督查。整合县、乡两级纪委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采取“一中心七机制”工作法,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着力发现问题、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倒逼乡村振兴责任落实。

用好四个抓手。一是以巡察监督为抓手。聚焦十五届县委第二三轮巡察覆盖的5个乡镇及49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反馈的721个问题,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链条,不断完善压实责任、督查督办、巩固提升等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为抓手。常态化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应用,做好做实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截至目前,平台定期公示公开民生资金、惠民政策等信息3124条,点击量206万余人次,受理办结群众投诉140件。三是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抓手。加强村监会“四统一、两保障”规范化建设,将全县65个行政村村监会成员纳入全县乡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集中对全县195名村监会成员进行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强化村监会“贴身”监督作用,织密村级监督网络。四是以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发挥县廉政宣讲团作用,选取我县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对各乡镇(场)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宣讲。打造立岗镇“红廉”村级警示教育基地、洪广镇“廉情驿站+六廉联动”机制、金贵镇“3+”宣教模式,以“一镇一品”全面引领乡村治理新风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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