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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加快推进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 光伏开发试点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4-05-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时代使命,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九个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安排部署,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于2021年9月8日确定贺兰县为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县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稳步推进试点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

一、发展现状

(一)以光伏开发为重点,着力提升并网容量。国家“双碳”目标逐步落地和能源转型发展现实需要,发展新能源成为必然趋势。从国家层面看: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我国光伏、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目前净缺口4.4亿千瓦,今后8年年均增速需保持在6%左右;“十四五”期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20%。二是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特别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我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为我们发展新能源产业提供了重要支撑、注入了强劲动力。从自治区层面看:自治区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区光伏、风电装机规模新增2500万千瓦、实现翻番;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5%。银川现阶段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只有8.3%,未来新能源产业有很大发展空间。从银川市层面看:积极探索风光融合发展,切实推动华电灵武风光一体化运行试点示范项目开工建设,为后续风光同场开发、昼夜互补出力提供了参考实例。截至2023年底,全市(含宁东)光伏、风电项目装机容量784.7万千瓦,占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的22.6%。其中,光伏装机容量666.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18万千瓦。从贺兰县层面看:全县新能源产业发展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迈上新台阶。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59.03兆瓦,预计到2024年12月底,待在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并网容量达到104.06兆瓦。按照国家级试点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40%、30%及20%的要求,目前以并网容量为依据,以152.6兆瓦的申报规模计算,贺兰县达到比例为0%、31.27%、78.66%、8.47%。预计截止到2024年底,贺兰县达到比例为0%、143.63%、134.41%、8.47%,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屋顶能超额达到国家要求的项目开发比例。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夯实新能源产业发展基础。近年来,全县新能源步入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快车道,产业体系逐步形成。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产业企业达到7家,其中能源开发6家、制造业1家,年底完成产值6500万元。以中核汇能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吴忠市昊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凉乾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积极推动天津大桥银川焊丝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银川市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和(二期)、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等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底,共完成项目备案17个,完成项目总投资5350.5万元。

(三)以推进光储充为动力,提升新能源发展潜力。储能领域方面:支持中核汇能新建一座100MW/200MWh储能电站, 预计投资3亿元,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项目一次性建成,共布置40套单机容量为2.5MW的电流变压舱和40套单舱容量为5.018MWh储能电池舱, 新建一座110 kv升压站,以提高全县的储能水平,提升新能源发展潜力。充电桩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提高,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全县探索开发充换电的应用场景,积极规划全县新能源充电桩的布局。截至2023年底,贺兰县共有公共充电桩166个,其中,额定功率120kW以上公共充电桩数量12个,全县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总功率7763kW。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光伏并网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推动产业发展上面临的瓶颈制约亟须研究解决。

(一)屋顶分布式整县推进难度大。农村房屋因承重结构不足,部分企业厂房不是标准化厂房,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屋顶存在中央空调、广告牌等各类建筑整体利用空间有限等,导致项目投资收益极低,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烈,整体推进相对缓慢。

(二)新能源产业链不长。全县新能源主要以光伏产业为主,主要产业链集中在中游环节,即基础原料和简单组装安装环节,新能源企业数量少,核心竞争力不强。如:光伏制造方面,以中核汇能为例,该企业在本地主要进行组件安装,上游的多晶硅原材料生产企业并不在我县。

(三)充电桩的覆盖率低。全县公共停车场共计2.5万个停车位,但配备充电桩的仅占0.6%左右。从空间分布来看,既有充换电基础设施主要布局在县域建成区内,且大部分都是小功率的直流桩和交流桩,停车场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需加强,乡村、主要景区、物流道路和场站的覆盖度较低,难以满足未来发展。尤其是“稻鱼空间”“牡丹乡”“苏峪口”等位于乡村或者贺兰山下的旅游场地,这些场地远离县城,高峰期游客近万人、车流量巨大,但充换点基础设施还是空白。

三、对策建议

整县分布式光伏的推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利路径,也是实现能源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贺兰县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和产业支撑。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储备项目的建设,主抓银川市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和二期)和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项目的建设步伐,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并动工基建设施的建设,预计202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完成。

(二)探索新发展模式,加快分布式光伏发展。一是积极建设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新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商业、光伏+校园、光伏+社区、光伏+公共设施”等分布式“光伏+”工程,探索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有效提高分布式光伏电力在用户侧就近应用比例。二是探索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基础上进行多层次光伏开发,大力推广农光一体、牧光一体、渔光一体等发展模式,实现一地多用,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解决土地资源紧缺问题,充分发挥风光资源共存优势。

(三)抓好市场机遇,健全多能互补的能源体系。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能源项目一体化统筹,优先新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多能源互补发展,提升电网系统运行效率和新能源开发综合效益。一是推动能源转化。实行能源“双轨制”(既重视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相结合,又重视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利用转化的过渡),在传统能源利用上坚持“压煤、控油、增气”,在新能源利用上持续增加“绿电、储能”、做大新能源制造业,推动新能源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化,推进贺兰工业园区争创“绿电园区”。二是加强电力消纳。有序承接工艺先进的高耗电能源产业(锂电、钠电、光伏、储能、光电材料、水电铝、水电硅、电解铝等),提升当地用电负荷,形成以产业承接促进绿电消纳、以绿电消纳推动新能源发展的良好局面。优化新能源并网接入,推动实现新能源优先上网和保障性收购,最大化利用新能源。抓住“十四五”时期抢占外送电力市场的窗口期,积极拓展电力外送新通道,加快推动跨省区电力交易,进一步扩大新能源电力外送规模、输送比重和通道利用效率。

(四)加大攻关力度,培育更加强劲的创新动能。新能源技术创新的进度决定着产业发展的深度,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市场转化”的产业创新生态链。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对新能源领域先进技术的跟踪和创新,最大限度预判未来市场需求和产业升级方向,避免“边发展、边落后”。完善推行“揭榜挂帅”机制,着力攻克新能源领域“卡脖子”技术。建立绿电、氢能、储能电池产业促进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有效沟通的桥梁;建立新能源企业创新联盟,以大型新能源及组件开发利用企业为创新主体,带动中小能源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加大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建立银政企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银政企对接合作,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前沿项目的金融供给力度,探索开展产业并购贷款、碳汇质押融资、碳汇交易融资。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发债、股权合作、上市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传统中小能源企业开展“四大改造”,推动能源企业清洁化智慧化发展。三是合理规划和布局充电桩基础设施。积极摸排全县对新能源充电桩的需求,合理布局充电桩基础设施,通过建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贺兰县充换电设施“一网统管”,实现车、桩、位信息互联互通,并纳入到数字城市管理平台,推进充换电站智慧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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